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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放开、取消部分收费项目促进外贸稳增长
来源:山东省物价局 | 作者:刘晓盈 | 发布时间: 2015-11-16 | 3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外贸环境,促进我省外贸增长,近日,省物价局决定放开、取消部分收费项目。

    一是放开部分收费项目。放开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民航延伸服务收费以及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服务收费等15项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服务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二是清理规范电子口岸数据信息服务收费。取消代理企业电子报关数据传输服务费、定制电子数据联网查询费等8项收费,重新规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电子口岸企业卡开户服务费、进出境物品数据处理费等5项收费,并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最高标准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要求服务机构应坚持自愿委托原则,并与委托方签订相关服务收费协议,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对取消的收费项目,要求收费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放开的铁路、民航部分收费项目

 

1.民航货物保管费;

2.民航货物装卸费;

3.民航代报“一关三检”服务费;

4.民航旅客小件寄存费;

5.铁路发送综合服务费;

6.铁路到达综合服务费;

7.铁路仓储保管费;

8.铁路篷布服务费;

9.铁路代货主清运、消纳车辆、集装箱及货位垃圾费;

10.铁路代购、代加工装卸加固材料费;

11.铁路代货主对货物进行包装费;

12.铁路代办货物“一关三检”手续费;

13.铁路非路产专用线线路(工务)代维修劳务费;

14.铁路非路产专用线通讯、信号设备代维修劳务费;

15.铁路非路产专用线代维修材料综合费。

 

取消的电子口岸数据信息服务收费项目

 

1.代理企业电子报关数据传输服务费;

2.自理企业电子报关数据传输服务费;

3.定制电子数据联网查询费;

4.电子数据修改服务费;

5.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系统入网费;

6.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系统软件维护费;

7.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数据传输与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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