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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车用增压器
来源: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5-11-18 | 2527 次浏览 | 分享到:
实例简介
20058月,北京海关驻一钥阳办事处发现北京某贸易公司、北京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进口增压器存在归类错误。该处针对上述情况,依托风险平台对该两家公司前期进口的增压器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上20042005年,两家公司通过一般贸方式进口增压器22票,归入税则号列84148090.50(暂定关税税率3.4% ),完税价格17, 106, 521元。经后续核查,该处确定企业所进增压器不符合享受暂定关税税率的条件,应归入商品编号84148090.90,关税税率7%
实例解析
20058月,北京某贸易公司、北京某汽车零件公司分别向北京海关驻朝阳办事处申报进口增压器一批,货值分别为144, 039美元和102. 600美元,中报归入商品编号84148090.50,享受3.4% 暂定税率。经办关员进一步审核时发现该公司中报进口的增压器不其备享受暂定税率条件,应按照商品编号84148090.90归类,适用7%的关税税率,纠正归类后补征税款75499元。
鉴于上述情况,该处认为申报归入商品编号84148090.50的增压器存在着较大的归类风险,于是决定依托风险平台对上述两公司前期进口的增压器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梳理发现两家公司2004 2005年一般贸易进口增压器22票,涉及完税价格17, 106, 521元,均归入享受暂定税率的商品编号84148090.50,其中有的报关单上的增压器注明用于卡车。根据2004年和2005年的《进出口税则》,享受进口暂定税率的增压器规定为轿车用(增压压力为1.5-1.6帕,流量为320立方米/小时)。凡是不能同时满足上述用途和技术指标两个条件的进口增压器应归入商品编号84148090.90,适用7%的关税税率。
朝阳办事处向上述两家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认可所进增压器用于旅行车和轻型卡车,但强调所进增压器增压压力为1.5-1.6帕,流量为320立方米/小时,符合暂定税率的技术指标要求。海关向公司宣讲享受3.4%暂定税率的进口增压器须同时满足轿车用且技术指标为增压压力为1.5-1.6Bar和流量为320立方米/小时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企业最终承认由于理解上存在差异造成归类错误。2006 118日,海关对上述公司进口的增压器按照商品编号84148090.90纠正归,共补征税款68万余元。
经验启示
一是注意了解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进出口企业为了获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对税率调整的关注程度并不亚于海关,因此,税率调整后哪些行业可能因此受惠,关税、审单人员要做心中有数,税率调整后对于并不能获得优惠待遇企业的进口货物,应是海关关税、审单部门工作防范和监控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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