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62010715
海关知识小贴士之五:必不可少的舱单
来源: | 作者:刘晓盈 | 发布时间: 2015-12-10 | 28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陈先生所在的公司遇到了一个问题,出口货物报关时提示无法申报。陈先生拨打青岛海关12360热线电话才知道,原来是海关没有接收到舱单数据。为什么要传舱单?舱单应该由谁传输?是否收费?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首先来看舱单的重要性。
       舱单,就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它记录了进出境船舶、航空器、铁路列车及公路车辆等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的信息,又可分为原始舱单、预配舱单和装(乘)载舱单。以国际贸易中最常使用的运输工具船舶为例,舱单就可以理解为船舶的载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要求,“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其中申报的单证就包括舱单。舱单能够真实、准确反映进出口货物情况,舱单电子数据的提前传输是《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框架》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海关受理进出境业务的重要依据。舱单传输企业如果不按规定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收发货企业在申报货物物品进出境手续时,报关单会由于无法完成与舱单对碰、计算机不接受其申报予以退单。
       那么应由谁来传输舱单?海关又有哪些要求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是舱单传输企业。上述企业应在规定时限、真实准确地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否则将影响货物进出口报关。因此,李先生只有联系相关企业尽快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才能完成出口申报。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舱单数据录入、处理和传输收费吗? 
       企业可以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平台进行舱单免费录入和数据传输。
       企业还可以通过“通关一点通”舱单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录入和数据处理。该系统是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提供的增值服务,可以自动生成相关数据,大大减少录入量,并提供手机操作界面。企业如果选择使用该系统录入和处理舱单数据,需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支付一定的费用。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