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第70号公告(关于加强对轻(重)烧镁出口管理) 【法规类型】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商务部、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第70号公告 【发文机关】商务部、海关总署、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4-11-10 【生效日期】2005-1-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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