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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解读平潭综合实验区享有的优惠政策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2-20 | 19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给予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优惠政策

  根据201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海关给予平潭以下三项优惠政策措施。

  第一项是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即:按照既有利于平潭开发和人员、货物、交通运输工具进出方便,又有利于加强查验监管的原则,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第二是实施优惠税收政策,除了研究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一线”不予免税或保税货物清单》和《“二线”不予退税货物清单》外,对区内生产性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出区内销,企业可采取“选择性征税”的办法,即可按照产品出区状态或折算成料件申报征税。第三,在平潭设立出境开放口岸的前提下,按现行有关规定设立口岸离境免税店。参照现行大嶝对台小商品交易市场模式,支持在平潭设立一个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起实行,游客每天可在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购买6000元免税商品。

  海关对平潭地区“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模式,是国家总结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惠政策赋予平潭的特殊、优惠的区域性政策。目前全国仅平潭和珠海横琴新区实施该模式。

  所谓一线、二线,就是平潭与境外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而平潭与我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简称为区外)连接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一线”具有口岸功能,所有进境的保税货物采取备案管理,关税征管和贸易管制措施实行从优措施。“二线”具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目前一期建设将海峡大桥平潭端作为二线的界线,以此界定区内和区外。“人货分离、分类管理”,则是对进出区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实行通道式管理,海关管住该管的对象,实行区别化管理,实现有效监管、高效运作的管理要求。

  分线管理模式赋予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加灵活的贸易管制政策。《办法》规定,进口货物在“二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出口货物在“一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这与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论进出口货物原则上均在二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有很大的突破,使得平潭贸易管制措施更灵活、更便利。

  该模式是海关适应平潭关于两岸交流合作和两岸共同家园建设的需求,应对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业态发展进行的探索和创新。

  平潭主要享受的“免、保、退、选”四大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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