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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新政落地 易归类为企业解商品预归类难题
来源:网络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2-29 | 2507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传了近两年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新政终于落地,同时也在跨境电商行业中产生了不小的震动。针对跨境电商新政导致的海关税收、保税政策和行业发展的影响,各界讨论纷纷,在此不作赘述。作为海关预归类服务从业者的笔者,专门跟大家讨论关于税收模式改变导致的跨境电商产品商品归类的问题。

跨境电商新政与税率相关的变化

在这次政策调整中关于税率的变化尤其值得我们关注:在单次2000元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

这里所称“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而一般贸易项下的产品征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执行的是普通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税率。在此之前,跨境电商物品申报则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的行邮税税率。

关税税率的变化是新政要求,我们应当严格执行。但是严格执行之下,跨境电商企业应当首先考虑的是“正确适用税率”,而正确适用税率的前提则是确定跨境电子商务项下每一件产品的商品编码,因为只有商品归类正确才能准确适用对应税率。但是商品归类,又谈何容易呢?

我们就用现在跨境电商销售最热的产品——奶粉举例。奶粉,是以天然乳为主要成份,再根据销售对象的区别,采取不同的生产工艺,添加不同的配料和添加剂,由此使它们可能归入不同的税目,如:归入税目04.02的婴儿普通奶粉(优惠关税税率为10%)、归入税目19.01的婴儿配方奶粉(暂定税率为5%)、归入税目21.06的无乳糖奶粉(优惠关税税率为20%)等等,都要依据具体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成份比例来确定正确税号的。




商品归类要求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众所周知,按照现行政策的行邮税进行征税时,我们只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的简单归类原则即可轻松确定税率,而这个归类表仅是按照食品饮料、酒、烟草、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等27个大类分成了27个税目及对应税率。这种笼统的分类方法,相信即便是没有任何报关基础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很轻松做到,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

新政策实施之后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则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二十一类、九十七章、8294个税目,数万个子目来进行归类。这就需要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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