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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 网上下载的软件,怎么报关和收付汇
来源:中国外贸精英网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3-17 | 79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年来,老果接到不少咨询,都是针对公司向国外销售软件,软件可以由国外客户在网上可以直接下载,那么这种情况也属于进出口,但是网上传输的无形产品又怎么向海关报关和收付汇呢?在此给大家做个介绍,get新技能


这种情况,首先根据《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的规定,先在网上申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方法如下),然后在与外商签订正式的软件贸易合同,然后无需报关直接可向外管局办理收付汇手续。


《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节选

 

第八条:

1、通过网上传输的软件出口,软件出口企业收汇后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

2、银行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的有效性、软件出口方式等核查无误后,予以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并出具《软件出口已收汇证明》。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申领方法


一、申报程序: 


1、企业通过“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及统计系统”(http://www.fwwb.gov.cn)注册和申请账户,企业级别填写为:市级。经市商务局核准,即账户生效。

2、企业用已核准的账户登陆系统,填写“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 

3、待合同执行后,企业填写“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4、合同执行金额经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可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办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须按要求提供下列书面申报文件和材料(一式一份): 

1、软件出口合同及合同中文译文。 

2、网上填写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首次办理合同登记的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企业在填写“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市商务局根据实际的执行金额出具《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每执行一次出具一份证书。 


四、办事依据: 


1、外经贸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外经贸技发第680号); 2、外经贸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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