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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龙制手机挂绳的归类
来源: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5-10-22 | 4060 次浏览 | 分享到:

 




尼龙挂绳,现在似乎很少用来挂手机了(因为手机太大了,脖子好累),但是它的确曾经风光过。虽然手机用不到了,但是挂厂牌、挂钥匙、挂公交卡,都少不了它的身影。但是你可能不知道,就一个小小的挂绳,不知道多少人不会它的归类。



商品介绍

加工成一定长度的纺织材料制绳索或带,制成套环,其中一端或两端安装端头、环、钩(各种材料制,如:织物、塑料、金属)等物品或制成环形的。这类商品用途很多,可以用作背包、箱包等物品的背带或提带;可用于连接在胸牌、手机等物品上,某些具有高强度的此类商品还可以用作天车、起重机、吊机等工程机械吊取物料的吊索,用作拖曳故障车辆的拖绳,或用于捆扎某些物料。

归类争议

在对进出口企业报关记录的审查中,我们发现此类商品通常会有两种错误归类情况:
1、将此类商品按照 “纺织材料制线、绳、索、缆” 归入品目56.07项下,例如:尼龙制手机挂绳归入税则号列5607.5000(关税税率5%)。
2、将此类商品按照 “专门技术用途的纺织产品及制品” 归入品目59.11项下,例如:拖车牵引绳归入税则号列5911.9000(关税税率8%)。

而我们则认为该产品并不属于第十一类类注三所述的 “线、绳、索、缆”,因为这里所称 “线、绳、索、缆” 通俗来说是用纺织纤维制成的较粗的绳子,属于一种原料。而本文所述的产品,因为在绳子裁剪成一定尺寸之后在端头经过处理,加上了环,所以就成了一个成品,符合关于品目56.09的注释:

本品目包括用第五十章至第五十六章的纱线制成的物品,用品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制成的物品,以及用品目56.07的线、绳、索、缆制成的物品,但协调制度其他品目已具体列名的物品除外。

  本品目包括裁成段并在一端或两端制成套环的纱线、绳索;或装有端头、环、钩等(例如,鞋带、晒衣绳、拖缆)的纱线、绳索等;船艇碰垫、卸货垫、绳梯、装货吊索及将一束纱线对折,然后把折叠一端扎起制成的刷碗“布”等。

据此,我们认为该类产品应按 “用纱线、品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或线、绳、索、缆制成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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