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42.02
衣箱、提箱、小手袋、公文箱、公文包、书包、眼镜盒、望远镜盒、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及类似容器;旅行包、食品或饮料保温包、化妆包、帆布包、手提包、购物袋、钱夹、钱包、地图盒、烟盒、烟袋、工具包、运动包、瓶盒、首饰盒、粉盒、刀叉餐具盒及类似容器,用皮革或再生皮革、塑料片、纺织材料、钢纸或纸板制成,或者全部或主要用上述材料或纸包覆制成:
看了品目42.02之后,小伙伴们是不是发现在品目42.02的描述中有个分号呢!注意,分号把整个品目的产品分为了两组,我们把分号前设定为A组,分号后设定为B组,
A组的特征是不限用于制造产品的材质,换言之是不限任何任何材质的。
B组的特征是限制材质的,仅能用条文中所述的“用皮革或再生皮革、塑料片、纺织材料、钢纸或纸板制成,或者全部或主要用上述材料或纸包覆制成”制成。
但是,请注意:以上材质的限定仅是品目条文的描述,这依旧要受到第四十二章章注的约束。换言之,无论如何也是章注对材质排他更优先。如:皮革条编结制成的衣箱。我们首先应当考虑的是第四十二章的章注,而不是品目42.02的条文。你看:
章注三
(一)除上述注释二所规定的以外,品目42.02也不包括:
1.非供长期使用的带把手塑料薄膜袋,不论是否印制(品目39.23);
2.编结材料制品(品目46.02)。
这里看上去皮革条编结的衣箱应当归入品目46.02了,但是,你再看第四十六章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