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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关AEO认证新标准解读(27)被海关认定信用信息异常就不能申请AEO了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6-08-17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过去2年内曾被海关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不能申请AEO认证,有5种情况将被海关认定为经营异常。要想避坑,必须要知道范围并且开展自查。今天,果子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下海关经营异常是怎么个事儿。


我们还是先看AEO高级认证标准原文:(27)被列入海关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


什么是海关经营异常?


根据海关总署2026年第32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海关信用信息异常的范围有:
1.未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信用信息年度报告的;
2.通过在海关登记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并且经过实地检查在海关登记的住所无法查找的;
3.向海关提交的注册、备案信息不实或者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海关责令其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5.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走逃(失联)情形的。


一旦企业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海关将通过“中国海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截至发稿当天(2026年8月17日)全国共有56,605家信用信息异常状态的海关备案企业,其中以进出口公司占大多数。


在这五条当中,因为“多报合一”政策第1条被涉及到可能较小。第2条则是目前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原因最多的一种。出现该情况是指企业经营地址与海关备案地址(工商注册地址)不一致,并且未及时更新“单一窗口”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导致的。


当然,如果这些信息与海关备案不一致,则代表着不仅不符合本条认证标准,还不符合第(16)条认证标准,又属于“双杀”了。


还是建议大家看一下我之前发过的《2026年海关AEO认证新标准解读(16)海关备案信息应及时更新》。


以上,就是果子对海关2026年新版AEO认证标准第27条的解读内容,欢迎大家有进出口商品归类、AEO认证、知识产权、海关争议等问题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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