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企业信用办法》(海关总署237号令)早在今年5月就正式实施了,这替代了2014年发布的《海关企业信用暂行办法》(海关总署225号令)。按理说,与237号令发布的同时应配套发布新版《海关企业认证标准》,但是由于遇到了关检合一的当口,导致基本已经完稿的新版《海关企业认证标准》继续进行调整,直到9月份出了新版认证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从新版海关AEO认证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看来,大多数人都只留意到了新增了检验检疫的部分,而果子(ID:sunkai0107)则从中发现了这版海关AEO认证标征求意见稿较5月份未发布的版本除了检疫要求之外,还有很多不同。下面,就让果子给大家细数出来。
关注点一:新增检验检疫要求
因为关检合并的因素,所以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到 “监管” 的所有要求都被纳入了海关认证的范围中。具体来讲AEO认证标新准中将有以下涉检验检疫的内容。
1、复核要求。内部复核(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及合理审查(报关企业)中,如遇涉检验检疫的企业和涉检验检疫的报关单据,都必须对有关检验检疫的项目开展复核工作。这点说起来简单,但是就果子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对于收发货人的内部复核,该项目最不好达标。这里面原因有很多了,以后抽空再谈。
2、质量控制。新标准中对于涉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特殊物品,食品及其他法检商品的进出口企业提出了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这点看上去似乎要求比较高,但是在日常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中其实对于企业的质量控制都是必经程序。换言之,没有这些控制措施基本企业寸步难行(个别敷衍了事的企业除外),所以相应管理制度是有的,就是你有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了。(比如是否按要求全数检验还是以抽检代替全检,再比如厂检单的签发程序,果子就不多说了,懂的人自然懂)
3、产品安全。新标准中要求开展出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检测合格率连续2年达到99%以上。
4、监管要求。也许大家都清楚3C认证,但是了解免3C认证的后续监管要求的朋友就不多了。虽然这点因主管部门是国家认监委,所以并未纳入本次认证标准中,但因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还是各地海关,可能会在认证过程中有所涉及。大家当心。
关注点二:内部培训要求
企业内部的海关法律法规培训在旧标准中列为第二项,而在新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将其升至为第一项。果子认为这说明海关更加重视了法律法规内部培训的要求。
在以往工作经验中,我们遇到绝大多数企业提供的“海关法律法规培训”的内容都是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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