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开始构建知识产权体系,它能通过法律手段将权利人的创新成果和品牌价值转变为受保护的独占性资产,也能够有效防止竞争对手模仿与侵权,构筑起坚实的市场“护城河”,从而保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利润来源。
海关作为进出境环节的监督执法机关,也在切实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管职责,该职责进一步可分为“依职权保护”和“依申请保护”。果子(微信:sunkai0107)在本文中将重点介绍以下场景的处置,当权利人突然收到海关通知,提示有疑似侵权货物即将进口或出口的短暂窗口期,如何高效、合理地应对和有效保护自身权益?文末随附独家制作的业务流程图,供大家参考
一、法律依据
目前,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依据以下两部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上述法规为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操作规范,确保执法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举例说明:如某企业未经授权生产带有“LABUBU”标识的仿制玩偶,该行为可能同时涉及侵犯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专利权,以及冒用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海关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两种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模式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1.依职权保护
指海关在查验过程中,对涉嫌侵犯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货物主动采取保护措施。需要注意的是,未经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或未被布控查验的货物,不适用此模式。
2.依申请保护
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涉嫌侵权的货物即将进出口时,主动向海关提出扣留申请。此种模式不要求相关知识产权已完成海关备案。
以上两种模式在后续处置流程中有较大差异,收发货人及权利人均应准确把握其适用情形。
四、优先主动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为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权利人除建立内部保护团队外,还应积极与主管机关协作。
对权利人而言,备案能够以较低成本调动国家行政执法资源,高效维护市场秩序与品牌声誉。海关作为进出口环节的重要执法部门,可依职权主动拦截涉嫌侵权货物,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货物流通;此外,备案还具有威慑潜在侵权方、为后续诉讼提供关键证据等作用,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货物报关时,企业需如实填报中英文品牌信息。如申报品牌或型号侵权风险较高,或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可能触发海关布控查验。海关在查验中如发现侵权嫌疑,将调取备案信息进行比对,必要时启动确权程序。即便货物申报为无品牌或其他品牌,查验中若发现侵权线索,海关仍会依法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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