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海关依职权调查
当海关依职权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办案部门会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制发《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权利人应立即采取行动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分成几种情况:
1.确认实际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经海关同意,权利人可查看侵权嫌疑货物。这是非常关键的一项工作,应立即派员或委托指定人员到现场查看货物,确认产品是否为侵权货物。此举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权利人和海关的成本。果子就碰到过一次某企业出口旧机电产品被海关认为涉嫌侵权进行暂扣,经权利人现场查实后发现其不属于侵权产品。
2.评估维权时间及费用成本
通过对侵权嫌疑人背景进行调查,联合企业法务人员或外部专业律师(周律师 微信号:zsudaz)评估维权成本及成效。
(1)在维权时间上,相对于依申请宽松了30天,自扣留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海关需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并且经其调查不能认定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会进行放行处理。
(2)在维权费用成本上,权利人综合查询侵权嫌疑人企业成立时间、注册地址、实缴资本等情况,亦可在申请后同步进行诉中保全的保函或是提供相应保证金的担保等,进行“侵权嫌疑人”的资产冻结。如在诉讼中认为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也可考虑放弃本次维权。
当然,如果权利人担心案件胜诉风险或者考虑仓储费等维权成本的情况,可与海关办事人员沟通确认是否同意只申请证据保全,提取样品,不要求申请财产保全,进一步减少维权成本。
3.书面答复海关
如企业认为已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决定追究收发货人责任的,应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书面申请并缴纳货物等值的担保或总担保,还敢将协助扣留货物。
如确认并未侵权或因故决定不追究收发货人责任的,应向海关书面说明,海关将对货物予以接扣放行。
4.海关调查
海关在正式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会向收发货人发出通知,同时启动调查程序。(该程序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已有详细介绍)
七、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规建议
权利人无论是否有货物进出口计划,均应向海关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并指派专人持续负责备案管理工作。若后续在接到海关确权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决策,因为必须在收到通知的“三日内”给予海关答复,配套的现场货物查看、知识产权确认、扣货决策和书面答复海关都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果子建议权利人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反应机制,以便快速处置异常情况。
总之,权利人在进出口业务中,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制定高效率的反应机制,积极应对海关的知识产权质疑和日常知识产权的维护,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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