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第5号公告《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果子也在第一时间发布了4月1日起,防疫物资出口的两条严管政策开始实施(附应对指南和注意事项)做了比较完整的解读。 这一天时间内,我们接到了很多网友的咨询和讨论,通过对问题的梳理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个各部门在公告中并未明确的BUG,也许会导致各地执行尺度不一和让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在此我做个分析供大家讨论一下,也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同时我们也在后面会给大家一些正规操作的提示。
问题2:医疗器械应急备案替代注册是漏洞吗
如果最终证实果子的看法,对于一些仍可以签发医疗器械应急备案的省份(广东省3月1日起停止签发)也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快速获得出口生产资格。好机会哦。但是从产品质量管理的角度,似乎对于获得应急备案的企业综合管理并没有医疗器械注册的企业更加严格,尤其是对质量控制能否达到政策的本意,值得考量。
另外,医疗器械注册没有像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一样的备案系统,是否会存在假冒产品出口的风险?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