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77号令)将于5月1日施行,六大亮点全解读,附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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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报关员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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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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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第277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全面取代原第103号令。新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申报流程进行了系统性优化,新增和修改了多处关键条款。主要亮点包括:法律依据的完善,新增《关税法》及检验检疫相关法律,进一步健全海关监管法律体系;申报形式的明确,以电子数据报关单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纸质报关单;扩大集中申报适用范围,简化申报手续;细化报关单修改与撤销程序,增强申报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适应新形势,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殊区域的申报要求及“两步申报”模式。这些变化旨在提高申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推动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为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新《申报管理规定》的发布是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的一次全面优化和升级。这些变化不仅提高了申报效率,降低了企业成本,还增强了海关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推动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这些调整也体现了海关在适应新时代贸易发展需求、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探索。
以上就是果子(微信:sunkai0107)对海关新《申报管理规定》的个人见解,水平有限,不足之处敬请指出。如大家有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AEO认证、税政调研、海关争议等关务问题,欢迎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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