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62010715
海关"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上线:高资信企业的红利,低分企业的挑战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5-03-25 | 1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总署近期推出《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实施操作指引》,旨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推动企业自律管理。该政策允许高资信企业(如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信用评分≥75分企业)通过自查替代实地核查,降低合规成本。然而,政策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具备专业关务能力和完善内控体系,否则可能因自查不力面临更大风险。企业需审慎评估自身条件,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支持或选择传统核查方式。信用评分成为关键门槛,企业应持续提升合规水平,以充分利用政策红利。

海关发布“企业自查结果认可”,别着急高兴,说说这项业务的两面性


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实施操作指引》。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资源的配置,引导企业提升自律管理能力,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然而,任何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都具有两面性,企业需要全面、客观地理解其内涵与要求,才能更好地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这里就给大家谈一下果子的看法吧。


一、企业自查作业流程


在开始介绍之前,果子先要说明的是,该“操作指引”主要规范海关“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的作业程序,而非企业自身的作业文件。但了解其流程对于企业理解政策至关重要。


这里果子整理了一份流程图,


第一步,海关总署、税管中心、风控中心在日常风险控制中发现线索,认为需要开展核查时,会向直属海关下达核查指令。这一环节体现了海关对风险的精准识别和提前介入,确保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步,直属海关收到指令后,将判别核查项目是否适用于“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若不适用,则按常规程序开展实地核查;若适用,则通知并指导企业使用相应的《企业自查情况表》,按规定方式开展自查。这一环节强调了海关对企业实际情况的综合评估,确保政策的科学适用。


第三步,企业收到通知后,需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若不接受,核查组将上报直属海关继续开展实地核查;若接受,则自行开展核查工作。这一环节赋予了企业自主选择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求企业必须基于自身合规能力和风险状况做出明智决策。


第四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后,需向海关核查组报送《企业自查情况表》及随附资料,供核查组审查。这一环节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海关要求,如实、完整地提供核查结果,确保核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五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若符合主动披露条件,海关将指引企业申请主动披露;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则仍需开展实地核查。这一环节体现了海关对违规行为的分类处理原则,既鼓励企业主动纠错,又确保监管的严肃性。


通过这个程序,相信大家对该项工作有了基础认识,这样解读起来就会更顺畅。


二、企业自查工作背景与意义


“企业自查”并非新事物,海关在加工贸易等业务领域一直对风险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本次“操作指引”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自查工作,果子认为其与“主动披露”政策相互呼应,共同推动企业自律与海关监管效能的提升。


“主动披露”政策自实施以来,一方面减少了海关对企业的实地核查频率,尤其是对低风险企业,使海关能够集中监管资源于高风险企业和重点领域,提升监管效率。同时,通过企业主动披露,海关能够更快速地获取违规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监管精准性。另一方面,该政策推动了企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建设,促使企业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定期自我检查,及时纠正问题,避免累积性风险。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