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擅自转让保税料件 加工贸易货物是指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3】 。加工贸易货物属于保税货物,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不得擅自转让或者移作他用。因此企业必须牢记保税货物的处置需要事先经海关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未经海关同意的处置行为很可能构成违法。
b. 擅自调换保税料件 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4】 现实当中经常出现的是经营企业从别的企业购买国产料件进行调换。这将会被认定违规被科处罚款,有可能会要求补缴税款。 案例:某公司为了生产的需要,将加工贸易手册项下的保税料件和同品名、同规格的国内其他企业采购的原料调换使用,将国内采购的料件生产成品后以加工贸易手册出口,最终海关缉私局认为其行为构成了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调换保税料件,依法对其科处罚款。
c. 擅自内销保税料件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是指:经营企业因故不能按规定加工复出口,而需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在国内销售,或转用于生产内销产品。【5】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的料件或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企业持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内销批准证》申请内销,凭加贸部门核准的《内销征税联系单》办理征税通关手续。如果企业未办理海关手续,未缴纳税款擅自内销保税货物将会被认定违规,科处罚款并补缴税款。 案例:某加工贸易企业应外商的要求将保税货物成品直接内销给国内企业,但是由于该企业自身管理不善,销售部门在没有和单证部门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批货物内销,导致被认定违规,最终被科处罚款,并补缴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