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写了多期的化工归类指引之后,有客官反映说你写的这些东西太枯燥、太专业啦……但我真的是化工专业毕业的呀。不过,今天小编终于挥泪决定给大家带来一篇关于食品的文章,以满足小编长久以来作为一枚吃货的执着!
以下内容请大家放心食用,无添加,不含瘦肉精哟~~
今天小编要说的吃的是什么呢? 其实是均化食品啦,小编还从来都没有尝试过呢,不知道各位客官有没有试过呢?
那么问题就来了
均化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在哪里呢?
查阅相关的资料,小编了解到:
“均化”是指使流体内物质成为分布均匀的极微小颗粒的过程。通常这种制作方式是为了使得营养更易被新生婴儿并不强大的肠胃吸收,也是作为断奶期的一个过渡。
可以找到在第二十章子目注释注对均化食品的描述:
相关子目注释
一、子目2005.10所称“均化蔬菜”,是指蔬菜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均化蔬菜中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蔬菜粒。归类时,子目2005.10优先于品目20.05的其他子目。
二、子目2007.10所称“均化食品”,是指果实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均化食品中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果粒。归类时,子目2007.10优先于品目20.07的其他子目。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都明白啦, 这些食品都是用特殊的工艺,使其均一细化便于
胃肠和吸收功能薄弱的婴幼儿来吃的咯~~
那么我们来看下图中的产品:
渣翻译小编在这里尝试给大家翻译一下哦,其实从图片就可以看出含有很多很多的bananas……
成分表:100%的有机香蕉,还有少量浓缩有机柠檬汁,无其他添加。
并且是为4个月大的婴儿准备的均化食品,40g。
我们发现除基础成分香蕉之外, 含有的浓缩柠檬汁在这里起到调节口味和增加营养的作用,是允许添加的成分。那么这种产品就是我们品目20.07均化食品所描述的样子,不论是从成分、制作方法、适用对象还是零售包装的重量~ 这里虽然名字是均化食品,其实是将果实精细均化制成的。
不过小编在此有一个疑问,这种类似于可以吸的果冻一样的包装跟普通的包装有些区别,不知是否符合品目20.07的规定呢?
小编发现有这样一句话:
品目20.05
这类产品不论用何种容器包装(常见的是罐头装或其他密封容器装)均归入本品目。
所说的这类产品就包括该品目的均化蔬菜,所以嘛,上述的产品包装也是没问题的!
第二种产品,如图:
从配料表里看起来大多是蔬菜之类的,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那么我们就可以简单的按照均化蔬菜来归嘛?
我们仔细看会发现,配料表中的大米米粉、葵花籽油、玉米淀粉和盐都比较特殊。
我们先来看注释里是怎么说的:
品目20.05
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均化蔬菜中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蔬菜粒。
本品目所称“蔬菜”,仅限于本章注释三所列产品。
而且在章注中也有相关说明:
第二十章章注
三、品目20.01、20.04及20.05仅酌情包括用本章注释一(一)以外的方法制作或保藏的第七章或品目11.05、11.06的产品(第八章产品的细粉、粗粉除外)。
小编看了一下注释三的范围,确实不包含大米米粉和玉米淀粉。
但是小编有疑问哦,这里说的可以加入的少量其他配料都有什么?
矮油小编个纠结呀(纠结这个新毛病其实是跟某果子学的……), 为了满足吃货的心小编也是耗尽心血了。
跟着小编继续来看↓↓↓
根据第二十章章注:
第二十章章注
一、本章不包括:
(一)用第七章、第八章或第十一章所列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蔬菜、水果或坚果;
(二)按重量计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超过20%的食品(第十六章);
(三)品目19.05的烘焙糕饼及其他制品;或
(四)品目21.04的均化混合食品。
原来这里还有一种均化食品哦!
查看该品目写道:
除以上基本配料外,这类食品可含有少量奶酪、蛋黄、淀粉、糊精、盐或维生素等。含有这些添加物质是为了增加营养(饮食疗法用)、调味、保存或其他目的。这类食品还可含有可见的少量小块配料,但所加配料不得改变均化食品的特征。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均化食品可以添加的配料有很多,并没有特指某一类配料哦,我们可以认为为了增加营养、调味或保存等类似目的,只要不改变该均化食品的基本特征都是可以的。
那么我们这款食品中的大米米粉、菜籽油、淀粉和盐作为以上用途并且不改变均化食品的基本特征都是可以添加的哦~那么按照20.05看来是没什么问题啦!
下面我们来看第三种,也是最后一种产品,如图:
按照套路,我们要先来看配料表~
按照上一款食品所说的,这里的玉米淀粉、纯燕麦片、全脂乳粉和干酪作为增加营养、调味或保存等类似目的且不改变均化食品的基本特征是可以添加的。与以上两款不同,作为基本成分的有胡萝卜、鳕鱼和甜玉米。这种成分并不在20.05的范围之内。
我们回顾一下第二十章章注:
第二十章章注
一、本章不包括:
(一)用第七章、第八章或第十一章所列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蔬菜、水果或坚果;
(二)按重量计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超过20%的食品(第十六章);
(三)品目19.05的烘焙糕饼及其他制品;或
(四)品目21.04的均化混合食品。
是不是有可能在21.04里面呢?继续来看——
品目21.04
二、均质混合食品
根据本章注释三的规定,本品目的均化混合食品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配料,例如,肉、鱼、蔬菜或果实等,经精细均化混合制成供幼婴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
这款食品的基本配料主要是鱼和蔬菜(甜玉米也是蔬菜哦~),经过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使用的零售包装。那么看来就是归这里没有错啦!
但是并不是处女座的小编,又发现了一个不同之处,这款产品是供7至36个月的婴幼儿食用的,之前的两款食品都是供4个月大的婴幼儿食用的,虽然只相差了几个月,但小编觉得几个月对于婴幼儿来说也是很大的差异,吃的东西也不能一概而论。
所以勤劳的小编又找到了英文翻译, 为自己来一个大大的肯定,它是这样写的:
1.For the purposes of subheading 2005.10, theexpression “homogenised vegetables” means preparations of vegetables, finelyhomogenised, put up for retail sale as infant food or for dietetic purposes, in containers of a net weightcontent not exceeding 250 g.
2.For the purposes of subheading 2007.10, theexpression “homogenised preparations” means preparations of fruit, finelyhomogenised, put up for retail sale as infant food or for dietetic purposes, in containers of a net weightcontent not exceeding 250g.
这一大坨英文看下来,头晕眼花,不过机智如小编发现了一个问题哦,这里只提到了一个关于“infant”的食品,貌似跟我们注释中供“婴幼儿”的食品描述有些出入呀???
为了跟小编一样英文能力弱弱的小伙伴们能够理解,小编要来给大家解释一番:
“infant”一词,是用来描述年龄在1到12个月的孩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婴儿;而我们所说的幼儿,也就是“young children”,查找相关标准看到:
这样看来,其实这两个词真的是不一样的有木有! 那我们平时总说:某婴幼儿xxx,还有平时所说的:陶瓷xxx,这都很不标准耶!大家有没有毁三观呐,不瞒大家说,自从跟某果子学归类之后,小编的三观崩塌已久……
咳,回归正题,那我们这款食品适用于7至36个月的婴幼儿,其实就超出了均化食品规定的“婴儿”的范围,更倾向于幼儿,按照小编家里的孩子,3岁已经可以自己吃饭了有木有(不是小编的孩子,是小编亲戚家的…),所以这款食品并不能归到大家希望的21.04里面了……
所以按照小编的套路,这款食品归在21.06更适合,各位客官觉得呢?
总结几个问题:
均化食品一共有四,,,不,N多种。包括均化婴儿食品和某些特殊用途的均化成人食品。本文先总结均化婴儿食品。
关于罐头。不,其实准确地叫法是罐藏食品。总有人说罐头不要多吃,里面有防腐剂。其实这是错的,因为采用了如下特定加工工艺才使得其可以在常温下保存很久。
罐藏食品俗称罐头,食品的罐藏就是将经过一定处理的食品装入镀锡薄板罐、玻璃罐、复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中,经密封杀菌,使罐内食品与外界隔绝而不再被微生物污染,同时又使罐内绝大部分微生物(即能在罐内环境生长的腐败菌和致病菌)死灭并使酶失活,从而消除了引起食品变败的主要原因,获得在室温下长期贮存的保藏方法。这种密封在容器中并经杀菌后具有一定真空度、在室温下能够较长时间保存的食品即为罐藏食品。
小编也不建议多吃,是因为在灭活过程中失去了很多营养成分,仅此而已。
小编啰里啰嗦说了一堆,感谢大家的捧场观看,相信大家一定懂得了均化食品的归类套路了。大家有什么见解,可以在后台留言跟小编交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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