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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个秘密:千万别挑软柿子捏!!!小小柿子,归类大不同。
来源: | 作者:proa9bfb0 | 发布时间: 2016-09-16 | 6758 次浏览 | 分享到:

离家的孩子,流浪在外边~想吃那老妈做的菜真是难上加难……今天小编就从家常菜说起。其实鸡蛋宴小编还是挺拿手的,什么0702.0000炒0407.2100(番茄炒蛋)、0707.0000炒0407.2100(黄瓜炒蛋)、番茄黄瓜炒蛋,蛋炒饭……

咳咳,OLD DA乱入时间到:本期小编是东北美女。在东北语系中,习惯把“西红柿”叫做“柿子”,那么真正的柿子叫做什么呢?请看后面分解吧。by:OLD DA


正所谓柿可杀不可辱,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柿子和它的亲戚们!就拿西红柿炒鸡蛋来说,您是先放0407.2100和是先放0702.0000这个小编不是很关心,小编老爸的经典名句就是生的熟的都能吃,随便炒炒就好了
!So, 小编能长这么大也实属不易(难怪这么小巧玲珑。by:OLD DA)。今个小编就从番茄Tomato,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西红柿聊起。


正值当地蔬菜丰收的季节,红的、绿的、黄的……遍地都是,应接不暇。色泽红润、新嫩多汁(请脑补画面“舌尖上的中国”),好吧,说着说着吃货本质就暴漏了。其实小编一直是拿西红柿当餐后水果来吃的,可是啊水果都在第八章呢,鲜或冷藏的番茄可是在品目07.02的,那么也就是说尽管小编当它是水果,可人家本质是蔬菜!也许你不认同,至少《税则》就是这么分类了。

第七章品目07.01-07.08、07.13、07.14是具体列名的蔬菜,品目07.09-07.12请查看第七章的章注释二:

第七章章注

二、品目07.09、07.10、07.11及07.12所称“蔬菜”,包括食用的蘑菇、块菌、油橄榄、刺山柑、菜葫芦、南瓜、茄子、甜玉米、辣椒、茴香菜、欧芹、细叶芹、龙蒿、水芹、甜茉乔栾那。


难道说这些就是第七章蔬菜的全部范围了?你是不是和小编有一样的疑问,感觉蔬菜的种类貌似是有点少啊!


小编就有疑问了:冬瓜、茭白……这些难道不是蔬菜么?为啥品目07.01-07.08、07.13、07.14没有,第七章的章注释二中也没有呢?


因为第七章章注释二是不完全列举!!!换句话说,《税则》只是列出了一些大家不太能辨别的,或者说不太好区分的。大家试想,如果真的都列出来了,那不得列出来一本大辞典啊!


既然番茄是按照蔬菜归入第七章,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柿子都是蔬菜呢?

细心的小伙伴是不是发现在品目0810.7000有个柿子Persimmon,如果是按着刚才章节分类的思路,那么这个应该是个水果了吧。


面对这样傻傻分不清楚的情况,小编只好上大神维基百科一探究竟啦。

persimmon的。

01

西红柿 VS 柿子





小编也是先自我科普了一下:

瑞典生物学家林奈将生物命名后,而后的生物学家才用域(Domain)、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加以分类。

一、分类的区别


按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The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ICBN)有关绿色植物命名(包括真菌)共包括12个主要等级(阶元)(Category)。主要分类阶元如下:

门 、纲 、目、科 、族、属、组 、系、种、亚种、变种、变型。咱们这可按照


这样的分类来看一下二者的区别:

1、西红柿:西红柿为植物界、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茄目、茄科、茄属、番茄亚属多年生草本植物

2、柿子:柿子为植物界、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柿树目、柿树科、柿树属落叶乔木


二、形态的区别

1、西红柿:西红柿植株高0.6-2米,花果期夏秋季。

2、柿子:柿树通常高达10-14米以上,果熟期9~10月。

用人话说就是:西红柿长在地里的秧上,柿子是长在树上的! 


基于以上两点,大家应该能区分番茄和柿子的不同了吧。所以《税则》将番茄按照蔬菜归入第七章,将柿子按照水果归入第八章。


那么大家再来想想这种圣女果呢归入哪里比较合适呢?



圣女果常被称为小西红柿,中文正式名叫做樱桃番茄,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属茄科番茄属。同样基于之前的考虑,小编认为它和番茄一样,属于蔬菜。

02

柿子的兄弟们

冻柿子 & 柿饼



刚才说到了柿子,这不禁让小编想起了俺们大东北(没错,就是那个冬天雪糕放在外面不会化的地方!)的冻柿子柿饼


先看冻柿子,可是什么程度的算作“冻”呢?冷藏和冷冻又是怎么界定的呢?大家会不会联想到自家冰箱的两大功能呢。

第八章总注释

所称“冷藏”,是指产品的温度一般已降至0℃左右,但未冻结。然而,某些产品,例如,马铃薯,当温度降至并维持在10℃时,也可视作“冷藏”。

所称“冷冻”,是指产品已冷却到本身冰点以下并且已经全部冻结。


冻柿子很明显符合“冷冻”的定义!而且是冻得杠杠的!按冷冻的水果,归入品目08.11。



小编教南方朋友冻柿子的正确打开方式:

1、购买新鲜成熟度高柿子(不是脆柿子)洗干净;

2、放入冰箱冷冻室冷冻24小时(你可以一直冻起来留着夏天吃);

3、食用时,把冻柿子放入一盆冷水中,15-30分钟后柿子外面会有一层冰壳,扒掉冰壳就可以吃到带冰渣的透心凉柿子了。

注:梨也可以这么吃,在东北叫冻梨,别有一番风味。


再来看柿饼,说实话,小编小时候是拒绝吃柿饼的,总以为外面那层糖霜是长毛坏掉了。。。后来发现是甜的,又以为是柿子外表包裹的糖面。。。现在想想儿时还真是傻的可爱!


小时候北方的水果真的是少的可怜!为了不错过美食,咱们先来看一下柿饼的加工工艺:取成熟的柿子,削去外皮,日晒夜露,约经一月后,放置席圈内,再经一月左右,即成柿饼。




注意!虽然都是使其变甜,但这个和品目20.06糖渍水果的加工工艺可是不一样的哦!

品目20.06

20.06 糖渍蔬菜、水果、坚果、果皮及植物的其他部分(沥干、糖渍或裹糖的)

本品目的产品是用下列方法制得:先用开水处理蔬菜、水果、坚果、果皮或植物其他部分(可将产品软化以利于糖的渗透),然后将产品放入糖浆中反复加热至沸点,使糖浆逐渐浓缩,直至完全浸透产品,使其耐于保藏。


柿饼的制作其实就是把柿子晒干,让糖分析出结成糖霜所以才会那么甜,按小编的理解柿饼就是柿子干。柿子在品目08.10所以柿饼按着按照品目08.01至08.06以外的干果归入品目08.13。


关于第八章的柿子,总结一下:

鲜或冷藏的柿子:品目08.10;

冷冻的柿子:品目08.11;

柿饼:品目08.13。

03

番茄的姐妹们



刚才我们从基本定义上区分了番茄和柿子的不同,番茄作为广受大家喜爱的食品,小编可不能错过,现在再来从番茄的不同的加工工艺看一下。


# 番茄汁



番茄汁是按照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蔬菜汁在品目2009.5000具体列名的。

第二十章章注

六、品目20.09所称“未发酵及未加酒精的水果汁”,是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标准见第二十二章注释二)不超过0.5%的水果汁。

二十章总注释五

五、水果汁或蔬菜汁,未经发酵,也未加酒精的,或所含酒精浓度按容量计不超过0.5%的

二十二章注释二

二、本章及第二十章和第二十一章所称“按容量计酒精浓度”,应是温度在20℃时测得的浓度。


但是请大家不要忽略二十章的章注释四:

第二十章章注

四、干重量在7%及以上的番茄汁归入品目20.02。


也就是说番茄的干重量小于7%的番茄汁才归入品目20.09。所以不能只看品目,还要看注释哦!


品目20.09完整的说就是,所称“未发酵未加酒精的水果汁”是指按容量计温度在20℃时测得的酒精浓度不超过0.5%的水果汁。


那么已发酵按容量计温度在20℃时测得的酒精浓度超过0.5%的水果汁又在哪里呢?如果想知道这个问题,咱们先来具体的看一下品目20.09的具体范围,可能有点长,稍后小编会总结一下滴!

品目20.09

本品目的液汁可以浓缩(不论是否冷冻);也可以为结晶体或粉末状,但其晶体和粉末必须完全或几乎完全溶于水。这类产品一般是通过热加工(不论是否在真空中加热)或冷加工(冻干)制得。

本品目的水果汁或植物汁,只要仍保持其原有特征,可含有下列物质,不论这些物质是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或是专门加入的:

(一)糖。

(二)其他天然或合成的甜味剂,但所加剂量不得超过正常的甜度所需,液汁在其他方面也符合本品目的规定,尤其是各种不同成分的比例应该平衡〔参见以下第(四)项〕。

(三)为保存液汁或防止液汁发酵的添加产品(例如,二氧化硫、二氧化碳、酶)。

(四)标准剂(例如,柠檬酸、酒石酸)、为恢复生产过程毁损的成分而添加的产品(例如,维生素、色素)及为“固定”香味而添加的产品(例如,在柑橘粉或柑橘晶内加山梨醇)。但本品目不包括加入了某种成分(柠檬酸、从果子提取的精油等),其量明显不同于天然果汁中各种成分之间正常比例的水果汁,在这种情况下,该水果汁已失去其原有特征。

本品目蔬菜汁可含有添加的盐(氯化钠)、调味香料或香料。

复制汁(即在浓缩汁中加入不超过非浓缩汁正常含量的水制得的汁)也归入本品目。但在正常的水果汁或蔬菜汁中加入的水,或在浓缩汁中加入的水超出复制原天然汁所需的量,其稀释品即具有品目22.02所列饮料的特征。二氧化碳含量超过处理时所需正常含量的水果汁(充气水果汁)或蔬菜汁、柠檬水和果汁汽水都不归入本品目(品目22.02)

同时,同类或不同类的水果汁和蔬菜汁之间的混合汁仍归入本品目。  


关于上面这一大段看了就不想看的话,小编总结一下:

1、 品目20.09可包括汁液,浓缩汁液、复制汁及混合汁。

2、 水果汁或植物汁只要仍保持其原有特征扔可归入品目20.09。


现在大家再来思考一下,如果是由50%的苹果汁和50%的番茄汁混合而成的,该如何归类呢?苹果汁在品目2009.7,番茄汁在品目2009.5,成分含量一半一半,是不是就要使用归类总规则三(三)从后归类了呢?


NO!小编之前在《时间都去哪儿了?——让我们珍惜时间,学习 “钟” 的商品归类(上)》一文中已经提及了归类总规则的运用问题,能用归类总规则一解决问题的时候就用不到归类总规则三,因为是依次适用的!


所以,由50%的苹果汁和50%的番茄汁混合而成的混合果蔬汁其实归在品目2009.9090。不能说品目2009.9090这个子目是“其他”所以就没有“苹果汁”或“番茄汁”列名的具体!而应该运用归类总规则六,将苹果汁、番茄汁和混合汁三者“同级比较”,而不应直接使用“其他”去和二者比较。大家习惯性看到具体列名的商品就直接归类了,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不要忘记只有同级才能比较哦!


关于品目2009.9的混合汁总结一下:

水果混合水果的混合汁:品目2009.9010;

蔬菜混合蔬菜的混合汁:品目2009.9090;

蔬菜混合水果的混合汁:品目2009.9090。


# 番茄饮料


现在咱们继续已发酵或按容量计温度在20℃时测得的酒精浓度超过0.5%的水果汁归在哪里的问题。小编完整的说一下,品目20.09所称“未发酵未加酒精的水果汁”是指按容量计温度在20℃时测得的酒精浓度不超过0.5%的水果汁


如果为番茄汁,那么番茄的干重量应小于7%。还记得某果在火遍朋友圈的酵素 你知道它怎么归类吗?》一文中对于品目20.09有两个重要提示吗?


第一、在品目中所称的 “未发酵”,是指未使用添加有益菌菌种或在恒温状态下进行发酵的情况。换言之,应当不是人为去完成发酵工艺。而在果汁生产过程中,为了避免发酵则可采用降低储存温度、排出空气及充入部分二氧化碳等方法来抑制发酵过程或者中止发酵。


第二、这里所称的酒精浓度不超过0.5%是指在自然条件下果汁的酒精浓度,而绝非是人工添加进去的。如果在果汁生产过程中采用人工添加的方式,即便使其整体酒精浓度低于0.5%,也超出了本品目的范围。


如果超出了品目20.09的范围那么就不是果汁了哦。大家应该都了解果汁饮料和果汁的区别吧,至少价格差的蛮多的!其实大家看一下平时喝的饮料的标签就会发现,果汁饮料是在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果汁含量低于20%的产品占所有果汁产品的三分之二。咱们先来看一下在现行饮料通则的国标GB/T 10789-2015中饮料的定义:



果蔬汁类饮料可参考GB/T 31121-2014果蔬汁类及其饮料的国标,详细列有具理化指标。



饮料通则的国标GBT10789-2015也提及了乙醇含量,若果蔬汁中乙醇含量不超过0.5%就按照无酒精饮料归入品目22.02;如果乙醇含量超过0.5%的话那就是咱们平时说的酒精饮料。其实哪里有什么酒精饮料,就是酒水的委婉说法,你懂的。就像是血色玛丽(这种鸡尾酒由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芹菜根混合而制成),你该不会以为它只是番茄味的饮料吧。。。


# 番茄调味品


说到番茄调味品小编最先想到的就是肯德基的薯条蘸上番茄沙司,仔细看下图袋口左上角编号,那是用来区分酸甜度的,编号1到8越小越酸,越大越甜,不过差别其实不大。



其实小编还是习惯称呼它为番茄酱,但其实番茄酱和番茄沙司是不同滴。大家看下面这个图的配料就能猜到,左图为番茄酱右图为番茄沙司。




沙司是英语Sauce的译音,是一种用蔬菜或水果加调味品制成的流质或半流质酱汁。是平时做饭时被咱们用来当调味品的。所以番茄沙司是按照调味品归入品目21.03的,而番茄酱则归入品目20.02。

品目21.03

本品目也包括某些以蔬菜或水果为基料的调制品,它们主要为液体、乳浊液或悬浮液状,有时含有可见的蔬菜和水果屑粒。这些调制品与第二十章的制作或保藏的蔬菜或水果不同,它们是用作调味汁,即用来作食物的配料或用来制作某些菜肴,但其本身不直接供食用。


有一点小编需要说明的就是,咱们常说的罐头其实是一种叫做罐藏食品的产品,它有特殊的加工方法,不能看着罐装的就主观臆断为番茄酱罐头哦~


# 均化番茄


均化番茄,这个听上去高大上有没有?总之是不明觉厉!细心的小伙伴可能会注意到,二十章子目注释的一和二分别讲了子目2005.10所称“均化蔬菜”和子目2007.10所称“均化食品”。那么什么是均化呢?小编度娘了一下均化是通过采用一定的工艺措施,达到降低物料化学成分的波动振幅,使物料的化学成分均匀一致的过程。那均化的番茄是不是要归入2005.10的“均化蔬菜”呢?NO!

品目20.02

20.02 番茄,用醋或醋酸以外的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

本品目包括不论是整个或切开的番茄,但不包括用醋或醋酸制作或保藏的番茄(品目20.01)以及第七章所列范围的番茄。归入本品目的番茄可不论其包装形式如何。

本品目还包括经制作或保藏的均化番茄(例如,番茄泥、番茄膏或番茄精)和番茄干量在7%及以上的番茄汁。但本品目不包括番茄沙司及其他番茄调味汁(品目21.03)和番茄汤料及其制品(品目21.04)。


其实是因为均化番茄已经在品目20.02中具体列名了,所以就不归入品目20.05的均化蔬菜了。类似的还有品目20.03,也就是说均化的蘑菇及块菌也是不归入品目20.05的。小编纵观《税则》可能也就这两种蔬菜比较特殊了,因为大家通揽二十章就可以发现,其他品目都是以“蔬菜、水果、坚果及植物的其他部分”这样的概括性词汇,只有品目20.02的番茄和品目20.03蘑菇及块菌列明的比较具体。


其实“均化”这个词在税则里总共也没出现过几次,咱们可以二十一章章注释三中找到一些头绪:

第二十一章章注

三、品目21.04所称“均化混合食品”,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配料,例如,肉、鱼、蔬菜或果实等,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营养用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小块配料。


除以上基本配料外,这类食品可含有少量奶酪、蛋黄、淀粉、糊精、盐或维生素等。含有这些添加物质是为了增加营养(饮食疗法用)、调味、保存或其他目的。这类食品还可含有可见的少量小块配料,但所加配料不得改变均化食品的特征。


均化混合食品一般用作婴幼儿食品,呈细腻糊状,稠度不一,适于直接食用或加热后食用,通常装于密封的瓶或罐内,其量相当于一餐。


本品目不包括非零售包装或每件净重超过250克的营养或婴幼儿用均化混合食品,也不包括单一基料(例如,肉、食用杂碎、鱼、蔬菜或水果)的均化食品,不论其是否含有为调味、保存或其他目的加入的少量任何配料(通常归入第十六章或第二十章)。


不知道大家是否get到均化食品的point,概括一下就是:

1、 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

2、 零售包装或每件净重不超过250克


以上呢,是均化混合食品,那小编就再来和大家一起总结一下单一基料的均化食品:

用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制成的:归入子目1602.10 

用鱼制成的均化食品:归入子目1604.2

用蔬菜制成的均化食品:归入子目2005.10 

用果实制成的均化食品:归入子目2007.10 


其实这里有个地方在2017年1月1日的时候就会调整了!会将婴幼儿调整为婴儿或幼儿。具体可在微信公众号:0号预归类中心,回复:HS2017后,免费下载独家奉献的165页PPT。




看完应该大家应该了解了吧,其实海关误将infant婴儿翻译成了婴幼儿。通过查询infant的维基百科可知各个国家对于婴幼儿的界定是不太一致的!那么我们伟大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对婴幼儿的定义,当然还需要参考咱们的国标啦!因为食品的标签适也要符合国标的定义呢。



由此可知,其实12~36个月的幼儿的视频暂时是不符合均化食品的定义的呢。


# 不是总结的总结


吸~呼~吸~呼~收!番茄的姐妹这节确实是写了不少东东,小编只把和番茄有关的部分再汇总一下:



其实农产品部分的归类的精华,就是看“加工程度”!小编其实也是按照这样的思路穿线,从番茄的原料到成品来写的。不信?你可试着用此方法可以想想小麦的进化过程,小麦→面粉→馒头、饺子、包子、面包……谁让小编爱吃馒头呢。单单这一句话里面又有很多故事可以说呢。总之带着这样的思路从原材料到成品,想必你会有所收获!


打完收工~小编也饿了,去吃西红柿炒鸡蛋喽,喜欢吃的请将此文分给身边的小伙伴~让我们手拉手,从归类的角度放肆吃喝~愉快玩耍。还有就是记得持续关注我们零号预归类中心的公众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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