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制的罐确实没错,但是限定于容器而且是用于运输或盛装货物的。而我们所说的罐是敞口的用来拔罐,并没有附带的塞、盖。所以归在本品目是不行的。
其次,再来看看品目70.20条文的描述:
看到品目70.20其他玻璃制品似乎是看到了希望,回过头来想想也是玻璃制品嘛,别的品目及其他章都未列名可不就按照其他玻璃制品归入品目70.20嘛。那要这样说的话拔罐用的竹罐、陶罐也都按材质归类岂不乱套了?大家又都忽略了一点火罐的原理:拔火罐又名“火罐气”“吸筒疗法”,古称“角法”。这是一种以杯罐作工具,借热力排去其中的空气产生负压,使吸着于皮肤,造成郁血现象的一种疗法。不知道同志们有没有注意一个关键词“负压”,不管是真空拔罐器还是玻璃罐或者是其他材质的拔罐工具,都是运用的负压原理。经查阅相关资料后,小编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查找到“负压罐”其属于Ⅰ类管理医疗器械。
这就好办了,既然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有对于该种产品的界定,对于归类来说也是一大帮助啊。所以,对于拔罐类产品是不能简单的按材质去走的,还有就是再次、再再次、再再再次强调的是归类总规则的运用。综合上述,小编个人建议按照其他医疗器械归入品目9018.9更为合适不过了。
好了,这次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小编懵懂的少年心勾起了我要去做大宝剑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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