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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霾神器--论口罩戴(归)上(类)的正确姿势
来源: | 作者:林盛荣 | 发布时间: 2017-01-20 | 5719 次浏览 | 分享到:



伴随着冬意渐浓,雾霾天气又一次袭击了神州大地,一时间大街小巷白雾茫茫,人们相邻而不得相见,
这种由灰尘、硫酸和硝酸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即“霾”)使得小编和大家一样顿感呼吸沉重,嗓子干痒,为此小编连忙从衣兜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防霾口罩,以暂时抵御雾霾的侵袭。

近日,北方大部分城市都笼罩在雾霾之下,早上起来一拉窗帘以为我瞎了呢。这鬼天气,谁要赶上个白内障拆线,大概会以为手术失败了吧!

说到口罩,在恶略的天气环境下我们大部分戴的是3M的防雾霾口罩:

01

3M防雾霾口罩





3M 9501/9502(耳戴式/头戴式N95级口罩)

材质:高级静电滤材

产品标准:符合中国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KN95标准


3M在国内销售的颗粒物防护口罩获得的认证主要可以分成三大类:中国标准(GB2626)认证、美国NIOSH (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认证] 、欧洲标准(EN)认证。简单来说N/R/P系列是美国标准,KN/KP系列是中国标准,FFP系列是欧洲标准,数字越大防护等级也越高。

KN 类的口罩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比如:粉尘、酸雾、漆雾、微生物等。空气污染中的悬浮微粒,也多是非油性的。KP类口罩适合过滤非油性颗粒物和油性颗粒物。油性颗粒物比如:油烟、油雾等。根据过滤效率的不同,又有90,95,100 的差别,分别指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最低过滤效率为90%,95%,99.97%。市面上大家经常可以见到的KN90 口罩,是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过滤非油性颗粒物最低效率为90%的口罩。 N95 是美国NIOSH(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对美国职业用防颗粒物呼吸器过滤效率级别的最低一档,指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对非油性颗粒物(如粉尘、漆雾、酸雾、微生物等)过滤效率至少为95%。

好了,3M口罩的一些小知识就先给大家介绍这么多,回到正题,在归类的方向中上述的口罩到底归入哪个品目呢?有的同志就会说归在第六十三章啊,在品目63.07的注释中有提到的:


咦?该品目项下第二十二项所指的是什么样的口罩呢?既然是外科医生用的口罩怎么不按医疗器械?



喏,就是上图医生戴的口罩

综合上述,小编个人认为3M9501式口罩是符合品目63.07的描述的,所以建议归入该品目;那么医用防护口罩怎么就不能按其他医疗器具归入第九十章呢?其实大家忽略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作为医疗器具在《协调制度》中是有严格定义的:按照医疗仪器及器具的商品主要是供各专科医务人员(如外科医生、牙科医生、兽医、助产士等)专门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断、医治或手术治疗等。




说到这里小编就要说一下虽然在国家标准中医用口罩是符合医疗器械要求的,但是在《协调制度》中此类口罩是按材质来走的…


医用防护口罩的作用是通过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滤过空气中的微粒,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口罩的过滤效率较高,执行国家标准:GB 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即滤料级别:N95。这也就是市面上所称的“N95口罩”,其中N95为滤料的等级,表示该等级滤料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不小于95%。医护人员在进出隔离室使用或者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建议选用医用防护口罩。


医用外科口罩是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为接受处理的患者及实施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提供防护,阻止血液、体液和飞溅物传播。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其执行医药行业标准:YY 0469-2004《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医用护理口罩等普通医用卫生口罩,其相关技术要求执行企业注册标准,由于缺少对非油性颗粒及细菌的过滤效率的要求,或者过滤效率的要求比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都低,其防护作用有限,可用于医疗单位或者家庭一次性卫生护理,但不得用于临床有创操作过程,对病毒或细菌不能起到完全的防护作用。


请注意,如下图的呼吸阀式口罩虽然在外部装配呼吸式的阀片来增强佩戴的舒适性,但口罩本身仍构成了产品的基本特征,故仍应按口罩进行归类。(此处应区别于呼吸器具,切勿混淆)







02

电动呼吸口罩





说道这里,小编第一次见到还有这样的口罩,于是激起了小编的归类情绪,非要研究研究这是啥子玩意儿。皇天不负有心人,查找相关资料后发现阻隔PM2.5关键在于滤芯材料,只用活性炭或棉布,纯属心理安慰,过滤0.3微米下的颗粒只有通过HEPA才可过滤。该口罩内不仅有HEPA滤芯并且内置4叶涡轮风机避免二次污染利用风力产生气压,通过导流槽将废弃从下方废气孔排出。


↓↓基本结构↓↓


经过分析有以下几点:

1.   首先可以排除归入第六十三章其他防止材料制的口罩,并不符合第六十三章口罩的定义;

2.   考虑按照装有风扇的通风罩或循环气罩归入品目84.14项下;

3.   考虑按照空气的过滤净化装置归入品目84.21项下。

既然已经排除了归入第六十三章,那我们就先找来看看归入品目84.14是否合适呢?




很显然,我们这款口罩只不过是安装了一个小的风轮,该风轮并不符合品目84.14项下注释的描述,而且该口罩的主要功能并不是为了通风,而是利用风轮来更好的进一步过滤空气。所以对比查阅品目84.21项下的注释后觉得归入该品目更为合适:



综合上述,该产品符合《税则》税目84.21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其他气体过滤装置归入税则号列8421.3990.90。

以上分析仅为小编个人观点,如有纰漏之处还望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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