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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统计:中国签署AEO互认的国家和地区
来源: | 作者:王振西 | 发布时间: 2017-06-24 | 8304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9号(关于海峡两岸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3号(关于实施中国-新西兰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中国与瑞士签署海关AEO互认 对欧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提升



中澳海关签署AEO互认合作行动计划

国际间AEO互认是必然的趋势,但还是有很多的企业存在对AEO认证该从何处下手犯难。就算是从制度文件开始整理也有很多企业存在普遍问题——该准备哪些制度?制度什么样算达标等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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