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是2020年3月18号星期三,我是张勇。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比较关于咱们报关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也是海关经常请各位报关公司、各位进出口收发货人去“喝茶”的重要的话题之一。然后呢,大家会很好奇,这海关请你们“喝茶”,一边聊一些什么话题呢?嘿嘿,我想有些人应该知道,对没错,就是进口货物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一些问题。
下面首先需要介绍一下什么叫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了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和销售权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那么这句话是怎么理解的呢?我给大家解释一下。进口货物经常会牵扯到各种类型的无形权利,但是呢,这些权利可能与货物的制造,销售,使用或转售等活动有关。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买方除支付进口货物的货价外,还需另外使用有关特许权而支付的费用。而且该项特许权与进口状态的货物是密不可分的。那么该笔特许权的费用,应当计入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海关虽然对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征税,但是实质征收的对象还是进口货物的本身。海关为特许权使用费用的征税的依据,是因为买卖双方处于种种考虑,对被估货物的价值进行了人为的拆分,将货款拆分为有形货物和无形资产两部分。
举个例子,进口服装。如果将服装与其上印制的商标分别报价,虽然他们均构成了两次独立的销售,但根据贸易的实际情况,即使被分成两个合同,海关仍应将两个独立的合同视为一个完整的销售。因此,对于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与货物的销售为密不可分的。海关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进行估价。实践中,特许权使用费主要存在于各个行业的知名公司产品,就是比较大的大型的公司,你们他们的品牌效益要很高。如在服装,箱包,化妆品,酒类,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业,特许权使用费,主要表现为商标费。产品中包含了许多特殊工艺和技术的行业。如化工品制造,精细部件加工的行业都有。特权使用费呢,则多以专利费,专有技术费等形式体现。
下面咱们第一点是,不计入海关完税价格的特权使用费的范围。根据审价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已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买方须向卖方或者有关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什么情形呢。第一,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二,特许权使用费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另规定,审价办法第14条规定,应该是同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条件的两点:一买方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则不能购得进口货物。二买方不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则该货物不能以合同已定的条件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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