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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2022年海关最新AEO认证标准应该这么改,AEO高级认证企业更应关注
来源: | 作者:报关员果子 | 发布时间: 2023-02-04 | 5301 次浏览 | 分享到:

作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在2023年必须完成这些工作才能通过海关的AEO重新认证。这是因为海关总署2021年106号公告发布了最新海关AEO高级认证标准,这也是自2014年AEO认证政策实施以来第四版认证标准,而现行的高级认证企业还是根据上一个版本通过认证的,要想顺利通过海关即将到来的重新认证,则必须满足106号公告新版认证标准的要求。
为什么果子没有在新标准发布后立即发布这条指南呢?这是因为对新标准的理解必须经过实战考验,我在去年底经历过数次海关按新标准的认证才验证了自己判断的准确性,进而根据这些经验才整理出此文。

一、整改工作重要性

在海关总署25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已经确定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也许有些朋友认为这是个利好消息,应对海关现场认证的压力减轻了,周期增加了两年;另一方面,果子却认为对于部分企业而言不一定是好事,因为随着企业人事调整和众多工作压力下,很难持续执行海关AEO认证配套的各项工作。至少近七年来果子遇到的高级认证企业中,超过70%都属于后者。

伴随着新署令和新标准的发布,现有的AEO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对新政策的整改提到较高的位置开展工作,一方面对本重新认证周期内的工作进行回顾,确认各项制度都得到了有效落实,各部门保留了相关记录文件;另一方面组织各部门对AEO认证新标准进行解读,及时调整现有制度文件,以免出现下次认证时发现新标准对应的工作未能执行,以及由此带来的降级风险。

二、整改项目概览

1、关企沟通联系合作机制

这一条是新标准增加的要求,不少企业和咨询机构都认为是要建立一个所谓的“关企沟通联系合作制度”,这就是大错特错了。如果简单查询一下新华字典就会发现,认证标准中的“机制”在新华字典中的解释为“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而“制度”的解释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这里就很明白了,如果标准的描述为“制度”则必须单独制定一个制度文件,但是所谓“机制”则可以由不同的方式形成。果子专门看过2023年之前为企业制作的制度文件,其中很多制度文件中均已包含了与海关沟通联系的条款,所以在新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完全没必要新建一个制度。

回到“沟通联系合作”具体是指哪些项目,我们一共总结了六条事项,如果你的制度中只有“沟通联系合作”,那就需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理解能力了。

2、建立并执行禁止类产品合规审查制度

本条款相较于上一个版本的“安全准入”做了更细致的解释,也是太多人不理解“安全准入”范围的一种无奈。虽然新标准中仅提到了禁止类产品,但在实际工作中只有为禁止进出口产品通关才会影响企业合规和信用管理吗?当然不是!别忘了还有限制进出口产品,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件的时候也会引发海关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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