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关法律法规培训的意义和规定
在上一版海关AEO高级认证标准中,海关法律法规培训是排在认证标准第一条的,足见其重要性。虽然该标准因为与各项培训工作合并的原因从第一条移至后面,但仍旧说明海关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1、法人代表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参加培训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海关认证标准中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关务负责人、负责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年参加至少2次培训。从这项要求可以看出,海关特别指出这几个岗位人员足以说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海关也将会通过检查培训记录的方式确认相关人员实际参加培训的情况。
道理很简单,法人代表方式公司守法合规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只有其掌握了海关法律法规,才能更有效的推进关务合规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的法人代表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活动,这时可以由其签署授权委托书交由其授权的全权经营者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代为参加海关法律法规培训。
2、负责关务及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能随意指定
为了提高企业对关务合规的重视程度,所以海关指定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负责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因为不同企业的组织架构存在差异,所以这两个“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但是,要从公司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来进行判定。
海关在进行审核时首先要看的就是组织架构图,而对于这个岗位划分是要看其是否分管关务部门和物流部门。以生产企业为例,一般情况下可能关务部门独立存在,或者在财务部门下,或者在采购部门下,而负责贸易安全的仓库和物流部门往往与关务分开存在。如果两个部门均由同一位副总经理分管,那这位副总经理就可以作为负责关务及贸易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两个部门由不同副总经理分管,则他们都要参加培训。
除此之外,负责关务及贸易安全的表述还要在他们的岗位工作职责中得到体现。
3、什么叫海关法律法规培训?
公司派员参加海关组织的培训是否符合海关法律法规培训的标准要求?当然不行了。我们从两点分析:
首先,海关AEO认证标准要求是公司若干岗位都要参加相关培训,企业参加海关组织的培训通常只是指派一两位代表,不可能让包括法人在内的管理团队全部到场参加,这样自然不符合海关参加范围的要求。
其次,海关让企业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的目的是让相关部门都能清楚的了解海关对于特定业务的限制性规定,要求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作业程序,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就在上周,我还应关务邀请,给某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普及了一下《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建议他们合规作业。如果您是加工贸易企业的关务,相信更能体会到让各部门熟知219号令及其违规后果的重要性吧。这就是海关法律法规培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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