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是陶器和瓷器的总称。
我国早在新石器时代(约公元前8000-2000年) 就发明了陶器。陶瓷原料有粘土、氧化铝、高岭土等。其中最常见的是粘土和高岭土,具有韧性,常温遇水可塑,微干可雕,全干可磨;烧至600-700度就成为陶器;烧至1230度则瓷化,完全不吸水且耐高温耐腐蚀。
我们日常理解的陶瓷是从最粗糙的土器到最精细的精陶和瓷器(基本是摆件和餐具),但海关税则定义的陶瓷的范围和我们日常的理解有很大不同。首先让我们看一下,我们理解的陶瓷器是如何制作的:(最传统的制作工艺)
淘泥:千百年来,多少精品陶瓷都是从这些不起眼的瓷土演变而来,制瓷的第一道工序就是淘泥,就是把瓷土淘成可用的瓷泥。
摞泥:淘好的瓷泥并不能立即使用,要将其分割开来,摞成一定形状,以便于储存和拉坯用。
拉坯、印模与修坯:将摞好的瓷泥放入大转盘内,通过旋转转盘,用手和拉坯工具,将瓷泥拉成瓷坯。瓷坯根据要做的形状选取不同的印模将瓷坯印成各种不同的形状。刚印好的毛坯厚薄不均,需要通过修坯将印好的坯修刮整齐和匀称。
捺水、画坯和上釉:捺水即用清水洗去坯上的尘土,在坯上作画是陶瓷艺术的一大特色,画坯有好多种,是陶瓷工序的点睛之笔。画好的瓷坯,粗糙而又呆涩,上好釉后则全然不同,光滑而又明亮。
烧窑和成瓷:千年窑火,延绵不息,经过各道工序精雕细琢的瓷坯,并在窑内经受几天的烧炼,当初的一只丑小鸭就化为了一只美天鹅。
古代烧窑的精品:
上面这样的古代的精品,在海关税则归类里,就不算69章的陶瓷器了,而是算97章的艺术品。让我们看看海关税则注释规定“陶瓷产品”的制造方法吧:
一、所用原料:主要包括粘土、含硅材料;高熔点的材料(例如,氧化物、碳化物、氮化物、石墨或其他碳)及一些如耐火粘土或磷酸盐的粘合剂。(这里从原料上就把陶瓷分为了普通陶瓷和耐火陶瓷)
二、制造过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一)调制陶瓷坯泥
烧结氧化铝制品可直接使用粉状材料并加入少量润滑剂进行调制。多数情况下,坯泥须首先制成膏状。一些耐火产品是由级配集料和细砂加入少量液态胶合剂制成。
(二)成形
(三)对成形物品进行干燥处理
(四)烧制
热到800℃或更高的温度,烧制温度要根据不同产品的性质而定。经过烧制,陶瓷颗粒由于扩散、化学变化或部分熔融的结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现代工艺中为了树脂固化、加速水合作用或者除去水分或其他挥发成份等目的而将其加热至低于800℃的物品,不视为陶瓷产品。)
(五)后加工
让我们看看这样加工出来的陶瓷制品都是什么样子的:
耐火陶瓷(69.01-69.03)
制神六、神七的零部件:超耐高温!
工业用的耐火陶瓷管道(红外测温图)
普通陶瓷(69.04-69.14)
陶瓷铺地砖69.04
专门技术用途的陶瓷制品与零件69.09、69.14
陶瓷洁具69.10
家用陶瓷器具69.11、69.12
海关税则算陶瓷产品的,以上给大家举了一些例子,还有那些产品不能算陶瓷制品呢?我们日常用的陶瓷制品应该注意什么呢?请看下一讲:陶瓷归类(二)
(转自:归类的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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