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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85.28的“投影机”与品目90.08的“投影仪”的区别
来源:中国外贸精英网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5-12-28 | 7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进出口税则中,品目85.28有个“投影机”,而品目90.08还有一个“投影仪”,很多同志傻傻分不清了,这“机”和“仪”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

其中,“投影机” 接收的是电信号。比如来自摄像机、录像机、DVD机输出的视频信号,或是来自计算机的R、G、B三原色电信号,通过投影机的显像,都转换成光线投射在屏幕上成像。简单来说,在投影机上显示的图像,信号源肯定是来源于另外一台设备的输出,我们最通常碰到的情况就是,笔记本电脑接一根数据线,然后连到投影设备上,电脑屏幕上显示什么,投影设备就在幕布上显示什么。这种,就是投影机。


另外,“投影仪”的信号来源是物体影像的光学信号。这些光信号进入投影仪后,经过一系列光学镜片的折射、反射后,改变了光路,最后光点被转移到了屏幕上,可以在屏幕上看到图像。是不是很熟悉呢?对了,果叔在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就用的是这种幻灯机,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投影仪啦。





上图这是幻灯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我们换个角度来考虑。其实在85章和90章就有明显的区分。虽然归类总规则一明确了“类章的名称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依旧还是有参考价值的。其中,我们在工作中归类也并不完全是依靠类章名称来确定,但是不可否认第一感还是要依靠它来判断的,然后再经过注释的排除最终确定结果或者转入其他章中去。

那么,第85章我理解主要是电信号做功,工作都是依靠电的原理来进行的,比如前述 “投影机” 的信号来源就是视频电信号。而第90章的一部分主要是光学原理做功,比如幻灯机就是依靠光学的折射和反射来达到投射物体影像的,它的信号来源就不是电信号而是实务(如物体、幻灯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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