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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电商如何配合海关审价?
来源: | 作者:刘晓盈 | 发布时间: 2015-12-28 | 278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般贸易方式进入境内的商品,是为了向中国市场销售。这与国内厂家生产商品向消费者销售,具有相同的性质,都是涉及到中国市场的经营行为。为了保证经营秩序,一般贸易的商品与中国境内生产的商品一样,只有符合中国的市场标准才能销售。所以,一般贸易的商品需要经过严格的商品检验,以确定是否符合中国市场要求。

        那么如何才能配合海关审价呢?

1、海关审价的依据、目的和作用

(一)依据。对进境物品进行审价,是海关的法定职责,其依据为:

1.《海关法》

2.《关税条例》

3.《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二)目的:

1.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2.确保税收的足额征收

(三)作用:

1.维持正常的个人物品进境秩序

2.维持公平竞争

3.净化社会风气

2、审核重点

1.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海关掌握的价格

2.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其他企业的申报价格

3.同一个收件人或者收件地址或者联系电话出现频繁的(内部掌握是一年不能超过30次)

4.明显超出合理自由范围的

3、企业配合

1.提供消费者的身份证扫描件

2.联系相关消费者,提供情况说明,说明多次购买的原因并签字确认

3.涉及婴儿奶粉,需附出生证明

4、海关要求

1.网站商品折扣活动需事先向海关报备

2.烟酒、水果、鲜活、机电产品等敏感物品,以直邮(BC模式)进境,需事先备案

如何快速办理通关呢?

1、灰色通关模式下的进口电商

      灰色通关模式,主要是指通过个人邮递物品、出入境旅客行李、进出境快件等名义,从境外进入中国境内的商品。

       出入境旅客行李,是指进出境旅客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海关要求进出境旅客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查验行李物品并办理进出境物品征税或免税验放手续,或其它有关监管手续之总称。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旅客携带的“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行李物品,没有超出规定免税限量的,海关免税验放;超出规定免税或规定征税限量的,经海关审核准予征税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进出境行李物品,一般不予进境或比照货物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通常国内消费者因旅游、出差、留学等原因到国外,在国外顺手为自己或为朋友买的东西,然后随时携带带入国内的,也就是所谓的“人肉代购”,都是以出入境旅客行李的名义通关进入中国境内的。海关要求这种随身行李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这个限度的就需要交进口税。如果不交,就可能会构成走私。

      个人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以及印刷品等物品。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海关要求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按照目前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通常俗称的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现在大家海淘直邮回国,很多代购买手往往都会尽可能选择万国邮政邮寄回国,甚至为了降低邮费成本而和海外邮政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比如大家常用的比利时邮政等。用邮政的方式通关,进口税较低,且很可能会被免税。当然,有时候海关抽查发现超出了免征税额,就会征收所谓的行邮税。

      进出境快件,俗称商业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中国海关将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三类。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货物类进出境快件则是个人物品和文件之外的快件。

      个人物品类和文件类快件的通关,一般参照邮政通关的做法,而货物类类的通关,除了免征税的货样、广告品外,其他货物通常应该参照一般贸易的方式通关和征税。

       目前大家常见到海外电商直邮中国,大多用选择进出境快件的方式将货物运入中国境内,它们通常采用DHL、UPS、TNT、FedEX等四大国际快递的服务,这些快件公司以一般是以个人物品类的方式通关。

       代购是否走私。无论是出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还是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海关都是以“自用、合理数量”作为判断标准。如果这些物品从境外带入境内,不是为了个人使用,而是用于转售,就应当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报关,否则就可能会构成走私。

       国内许多海淘店,实际上是小型的贸易商,它们要么以邮政的方式进口商品,要么在快件分类上打擦边球,以个人物品类快件的方式进口商品。如果严格依照海关的要求,这些海淘店实际上就是贸易商,从海外进货、在境内转售。因此,这类商品应当以一般贸易的方式通关,并交纳关税和增值税,按其他名义通关逃避关税,实际上就是在走私。当然,由于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出境快件数量庞大,海关不可能一一监管,导致了这一灰色通道的日益泛滥,只是在很偶尔的情况下会被海关以走私为由追究刑事责任,如空姐代购案。

2、走私途径下的进口电商

      对于做大宗商品进口的商家来说,一般贸易和灰色通道入关,都不是太好的选择。灰色通道进入境内,物流成本较高,清关时间不可控,而且对于奢侈品和化妆品来说即使是只征收行邮税、税率也较高。一般贸易,虽然物流成本可控,但是货物进口的关税和增值税较高,有时候需要完整的品牌商授权才能入关,此外还需要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商检,这些都妨碍了进口商品的快速入关。所以,许多大宗商品进口的买家,选择了走私方式入关,以这种方式进入中国境内的商品,一般被称为水货。

       知乎的网友“飞鱼”介绍了一些进口走私的通道,这些通道一般是通过香港中转后进入中国大陆境内。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对商品进口管理不太严格,离中国大陆又非常近,于是许多进口商先通过海运等方式把货物批量运输到香港,再通过各种途径运输到境内。这些途径包括,通过个人从香港携带进入中国大陆,也就是所谓的水客集团;或者直接绕过海关运输到中国境内。

3、边境个人携带通关

      深圳、香港有许多水客集团,小到两三个人,大到几十上百个,有香港人,也有深圳户籍人士。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能无限次的往来深圳和香港,同时可以办理E通道,按个指纹就可以过关了。他们将货物化整为零,通过个人随身携带的方式从香港那运输到大陆。比如每次带两桶婴儿奶粉,两瓶红酒,一个包包,一条香烟,若干零食等,用大量的人力来实现货物批量进入大陆。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速度比较快,如果愿意花更多的钱,当天就能把货物运到大陆。坏处是:如果中国海关打击整顿,货物进入大陆境内的时间会难以控制。

4、批量运输入境

       批量运输入境,一般就是绕靠海关的大宗走私。根据走私的渠道不同,可以分为中港车、水路、越南车、小三通。中港车就是持中港车牌的货车,在从香港返回中国大陆时携带货物;越南车跟中港车类似,货物运到越南岘港,货车在从越南岘港返回广西凭祥时携带货物;水路则是用船从香港运往大陆的沿海,比如广东汕头;另外就是利用台湾金门与厦门的小三通,将货物从金门运输到厦门。无论采取那种渠道,都不通过中国海关进入中国境内,不接受商检,也不缴税。

      这种方式优势是,运费价格便宜,无需缴税,而且可以进行批量进口。缺点则是,这种做法明显非法,是一种走私行为,个别情况下被查处和查没。而且因为本来就是一种地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货物的安全也难以保证,比如,走私的运输方可能会私吞货物。

(转自:货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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