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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20条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2-20 | 73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双促进”。我国是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服务贸易逆差国。近期国务院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海关监管方面,过去比较重视货物贸易,在服务贸易方面举措不多。为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海关总署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创新监管模式,研究明确准入条件与标准、监管方式、征税原则,适应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发展;扩大企业售后维修试点范围,探索支持企业开展全球维修业务;支持企业发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促进与加工制造业相关联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此外,创新保税监管模式、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等措施也将对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面对严峻的外贸形势,海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切实做到政策解难、手续解烦、提高便利、减负增效、做好服务、营造环境,把此次推出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20条措施逐条落到实处,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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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及解读
  
第一部分 深化六项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

  在总结自贸试验区半年试点成效基础上,海关已于4月对外发布了14项规范、透明、普惠的制度安排,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工单式核销”、“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内销选择性征税”、“集中汇总纳税”、“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其中,前7项已经实施,后7项将在6月30日前全面实施。这些创新制度涉及海关通关、监管、征税、保税等多个领域,实施后将会更好地适应企业生产经营规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比如,先进区、后报关模式,可将企业进境货物从港区到区内仓库时间从平均2-3天缩短至半天;区内自行运输实施后,四个片区间货物流转一家企业每年可节约运输成本约20万元。
  为放大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效应,海关总署还计划于今年8月份开始,对试点进行阶段总结,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可行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分层面推广实施各项制度安排和改革措施,释放改革红利,让更多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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