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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20条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2-20 | 73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随着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沿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中欧快线等向西开放通道建设,对区域通关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关总署将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根据国家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通过搭建“一中心、四平台”(区域通关中心和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现场作业平台),打破京津冀海关通关监管作业的关区篱笆,形成执法统一、监管严密、简便高效、覆盖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让三地企业自主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把现在要求企业多次到海关来办的事情,用加强海关之间的工作衔接协调来代替,构筑沿海与内陆外贸对接和产业转移的物流“高速路”,为要素自由流动配置和市场统一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津双城联动发展。
  海关总署日前出台了《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以海关通关改革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该项改革将通过集成海关监管优势、打破关区界限、改进海关通关流程,形成监管更加严密、通关更加便捷、流程更加科学、运转更加高效,覆盖京津冀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以此进一步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并为三地加快推进产业对接协作,理顺三地产业发展链条,搭建良好的海关通关监管服务平台。
  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跨区域通关更便捷。京津冀海关实现通关一体化后,三地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申报的海关,除了需要查验的货物要在实际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外,可以实现跨关区的放行。比如天津企业在首都机场通关的货物,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企业可以直接向天津海关申报货物进口,而不必再到北京向首都机场海关申报;天津海关可以直接对货物进行放行处理,首都机场海关则根据天津海关的放行指令放行货物。货物放行后,企业可以直接将货物运输到厂。据初步估计,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天津企业通过首都机场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时间至少节约8小时,途中运费可降低约30%。再比如,北京地区的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就近选择在北京海关申报,而不必在到天津海关申报,对于不需要查验的货物,北京海关可以直接对货物进行放行处理,天津港货物场栈接到北京海关的放行指令后,自动抬杆放行。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货物通关手续。
  二是惠及企业范围更广泛。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京津冀地区企业都被视为一个关区的企业,都能享受一体化通关待遇。比如,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进一步优化了区域通关模式,放开了企业类别的限制,各种类别的企业都可以适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在一体化通关改革中,腹地地区企业在京津冀口岸通关,同样适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同时,在一体化通关模式下,原来对报关企业报关地点的限制也打破了,三地报关企业不但可以在本地区开展报关业务,也可以到另外两个地区发展业务,比如,北京的报关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向天津海关和石家庄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既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了多种选择的条件,也促进报关业的竞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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