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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20条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2-20 | 73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提高海关查验效能。
  海关将着力于推动监管查验工作“前推、后移”,破解口岸现场的时空瓶颈,提高海关整体查验效能,为企业节省时间和费用。主要措施有:一是完善分类查验,对AA类诚信守法企业适用较低随机布控查验比率,主要通过后续稽查加强对守法企业管理。二是实施查验分流作业,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原则上转至区内查验,减轻口岸查验压力,提高通关速度。三是加强与口岸和监管场所经营人的协调,顺应物流规律,降低查验对整体物流的影响。
  此外,海关总署还将加大现代化海关监管查验科技装备研发、配备力度,利用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减少开箱、掏箱次数。同时,抓紧研发和配备移动查验单兵作业系统,实施更加高效的移动查验作业和机动指挥,提高人工查验效能。
  (五)全面推广关检合作“三个一”。
  “三个一”是“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简称。“一次申报”是指一次录入、分别申报,即企业只需一次录入申报数据,依法分别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发送;“一次查验”是指一次开箱,关检依法查验/检验检疫,即关检双方依法均需要对同一批货物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按照“一次到场、一次开箱”原则,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是指关检联网核放,即对于运抵口岸的货物,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分别发出核放信息,企业凭关检的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关检合作“三个一”启动以来,在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整体效能等方面取得了初步实效。据统计,通过实施“三个一”,企业可减少约30%的关检重复申报项目,申报环节时间可节省约25-30%,查验环节时间及费用均可节省近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的要求,海关将积极与质检总局加强协调配合,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前期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目前正在会同质检总局共同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方案,尽快将关检合作“三个一”全面推广至全国。
  (六)研究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决定精神,国家口岸办公室(海关总署加挂牌子)会同各口岸查验监管机构,积极协调推动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试点的总体目标是,依托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和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监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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