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电车道、道路或内河航道、停车场、港口或机场用的电气信号、安全或交通管理设备(品目86.08的货品除外):
二、道路、内河航道或停车场用的设备。这类设备包括:
(一)平交道口自动信号装置。例如,闪烁信号灯、铃、发光停车信号灯。
操纵闸门或栏栅的电气设备也归入本品目。
(二)交通灯,通常由安装在交叉路口等的一组颜色信号灯组成。它们由灯具本身、控制设备及其操纵装置组成。信号灯可由手工操作(由交通警操作,或在某些人行横道上,由行人操作),或者是自动的(有些灯定时操作,有些灯利用光电池或装在路中的接触器,由通行的车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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