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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在发展,阅读不落伍——且看各类书的商品归类技巧
来源: | 作者:proa9bfb0 | 发布时间: 2016-09-08 | 387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手杆摇动的带轮玩具。

(六)靠推动或拉动的其他带轮玩具(未装有机械传动装置),其大小足可供儿童乘骑。

(七)马达驱动的儿童玩具车。

二、玩偶车(例如,手推玩偶车),包括折叠式的

本组包括玩偶车,无论是否折叠式,装有两个或多个轮子。例如,椅式手推车、手推玩偶车等。本组还包括玩偶车的寝具,类似于玩偶床上的用品。

四、其他玩具

(四)玩具车辆(上述第一部分所列的货品除外)、火车(不论是否电动)、飞机、船舶等及其附件(例如,火车轨道、信号)。

六、各种智力玩具。


为了详细分析它的归类,小编把税则税目95.03项下与“车”有关的内容都节选出来以便分析:

①“带轮玩具”

 从图片上看,这部“交通工具总动员”确实是带轮的,并且也挺符合“其他带轮玩具则可由他人推动或拉动,或由马达驱动。”的定义的。但是,再看看“带轮玩具”项下所有举的例子可分析出,这里的“带轮玩具”主要是供儿童或“乘”或“骑”或“踏”之用,就像下面这几款:




②玩偶车(例如,手推玩偶车),包括折叠式的

 玩偶大家都知道,就是那些供儿童玩耍的人形玩具,比如芭比娃娃、珍妮娃娃等,那么玩偶车又是什么呢?小编的理解是:供玩偶“乘”或“骑”或“踏”之用的,如下面这款:





显然,这与我们的“交通工具总动员”也是不符合的,PASS!

 ③其他玩具

排除以上的,“其他玩具”就包含了以下这几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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