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先来分析分析税则税目84.71的相关描述吧:
品目84.71
84.71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磁性或光学阅读机、将数据以代码形式转录到数据记录媒体的机器及处理这些数据的机器(+):30 — 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部件、一个键盘及一个显示器组成
— 其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41 — — 同一机壳内至少有一个中央处理部件及一个输入和输出部件,不论是否组合式
49 — — 其他,以系统形式报验的
50 — 子目8471.41或8471.49所列以外的处理部件,不论是否在同一机壳内有一个或两个下列部件:存储部件、输入部件、输出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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