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这段引起了小编的注意呢?因为小编想到的是:这款纸卡考勤机其实不就是为了替代手工在纸卡上戳印时间嘛!那它跟税则税目96.11是否会有关联呢?于是,发现在税则税目
96.11中有这么一段话:
品目96.11
本品目不包括:
(五)装有钟芯用以打印记录时间的装置。例如,用于印记收到信件的时间(品目91.06)。
从中发现该品目中明确排除了“装有钟芯用以打印记录时间的装置”,与之相应的装置应归入品目91.06。我们来具体看看该品目注释中的相关描述:
品目91.06
本品目包括:
(一)考勤钟,用于记录雇员到、离工厂、车间等的时间。这类钟是由一只内装有时钟、由钟芯驱动的日戳、撞针及色带的箱子构成。雇员将其卡片插入机器,撞针即在机械或电力驱动下将准确的日、时
及分打印在卡片上。雇员的出勤时间可以从卡片上计算出来。机械八天钟及电钟是最常用的钟。它们可以是独立的或需与母钟连接的,也可以本身就做为母钟。在后一种情况下,它们有时装有报时装置或
警报器(参见品目91.05的注释)。
那么,反观我们的产品,其虽然有打印功能,但最终是将显示时间,并把这个时间采用打印的方式记录在纸上或其他媒介上而已,所以显示时间才是主要功能。再根据税则
中对“考勤钟”的描述与本“纸卡考勤机”用途是相符的,故而建议将“纸卡考勤机”归入税则号列9106.1000.虽然“纸卡考勤机”替代了人工“戳印”,但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是不适合
的。小编就曾有过因为打卡排队排了好久而没能吃得上饭的经历,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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