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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汇总征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来源: | 作者:王振西 | 发布时间: 2017-10-08 | 29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总署已于2015年第33号公告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汇总征税。汇总征税,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简单来说,就是本来需要交完税才给放行的货物,现在可以在自动核扣总担保的情况下直接放行。

从表面上,大家可能不太清楚汇总征税给企业带来的直接好处,就让我带大家一起简要分析下利弊。

从通关效率上看

现在的普通通关模式是: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后续验核,而汇总征税的通关模式是:申报→(查验)→放行→后续验核→汇总征税。从通关程序上看,如果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的方式来缴纳税款,似乎采用汇总征税的模式对通关时效性来说优势也不是很大。当然,前提是报关企业与收发货人联系紧密,如果碰到收发货人无法及时支付税款的情况(比如财务请假、领导不在啥的),还是汇总征税更省时间。

从财务成本上看

汇总征税制度要求申请企业上一年度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但是对于缴税金额并没有特别规定。一方面,这是海关采取的风险防范手段,确保企业有真实的业务需求;另一方面,其实降低了申请汇总征税企业的准入门槛,无论税款金额大小,只要有真实需求就可申请。

在企业执行汇总征税时,只需要在月初的5个工作日前对上一个自然月度内的应纳税款进行汇总支付即可。这点非常关键,对于资金流动紧张的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而对于资金状况正常的企业来说则是节约成本,提升企业的资金运用效率。让我们简单试算一下:
1.企业当时账上正好没有流动资金,未采用汇总征税时为了货物放行,企业一般需要考虑向银行借款,假设一个月内税款负担为500万元。根据短期借款最短为3个月,则企业需要向银行按500万借三个月,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为1500000×1.2%=60000元,每月分摊的财务费用为2万元。
实行汇总征税后,企业可以暂缓缴纳税金,有一个月的延缓时间去进行资金筹措,降低了财务费用的支出。
2.企业当时账上有钱,假设企业的供应商给企业的信用期是30天内付款可以得到1%的现金折扣,这笔货款为2000万。未汇总征税时为了货物放行,企业只能付款。与此同时,企业付完税金后余额不够支付货款,再付款时已经超出了可享受现金折扣的信用期。那么企业的现金折扣损失为2000万×0.01%=20万元。
实行汇总征税后,企业可以暂缓缴纳税金,相当税金的营运资金在一个月的期间内可以得到更好的运用,提高企业的财务比率,给企业带来更多的便捷和效率。
3.资金沉淀收益也很重要,大额资金的短期收益并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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