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开展的,是指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维修业务,而非批准维修方式进口。
如:机动车辆维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就需要维修企业登记后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再如: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由此可见,各行业对维修资质的许可是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规范的,而非海关批准。根据“法无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现行法律中未规定需要相关备案或审批的,开展维修业务也无需任何部门批准。
以“修理物品”方式进口待维修产品是否需要具备资质,境内收货单位作为相关行业的从业者,应当对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清楚,报关企业仅需让境内收货单位确认资质问题即可,完全没必要一刀切的要维修资质。
现在可能大家就明白,有的时候海关要求境内收货单位有维修资质并不是一刀切的要求资质,而是其不具有法定的维修经营范围。那些无需法定维修资质许可的行业,是不需要提供维修资质的,非要让修自行车的企业去办维修资质,怕是都没有部门可以受理。
2、区内保税维修
企业开展区内保税维修需由综保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派驻行政管理机构)牵头,会同当地商务、海关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维修监管方案,相关方案和企业名单报省级商务、直属海关等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保税维修业务。
3、区外保税维修
怎么判断企业具有维修资质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报关企业也可自行判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全名查询,查看企业经营范围,里面有“维修”两个字就可以了。在无法确认的情况下,让境内收货单位的法务人员确认即可。果子送大家一句话,复制给他们:“请您联系贵司法务人员,确认贵司拟进口产品的维修行为无需相关主管机关许可或备案,或者贵司已经具有相关维修资质,请将结果向我反馈,以便给予进一步建议。”
是不是只有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才可维修
当然不是,对于综合保税区外企业没有任何限制。但是对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则因综合保税区的监管、功能、环保等因素受目录限制。截至2025年3月9日,共发布了三批目录,分别是:
《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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