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
《关于发布第三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号)
在现有目录中,有三项商品暂限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集团自产产品维修,如下图。

这三个公告对于拟开展区内保税维修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其中重点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
1、综保区内可以开展哪类商品的保税维修。
2、在目录范围基础上,哪些可以“修全球”,哪些只可以“修自产”。
3、在目录范围基础上,部分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条件下也可保税维修。
4、国内销售自产产品不受目录限制。
下面帮大家做了部分内容的总结:
综合保税区内 | 一般企业 | 国内外产品 | 目录内产品维修 |
集团自产产品 | 国内外产品 | 限制品种 |
集团自产产品 | 国内产品 | 不受目录限制 |
自贸试验区内综保区 | 集团自产产品 |
| 不受目录限制 |
从公告中可以看到,综保区内维修企业只有对特定产品的维修进口才限制集团自产,其他类型并无限制。对于区外开展维修(1300)或保税维修(1371)目前并无限制。
当然,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是否允许开展维修业务,果子下次再给大家解析。
好了,以上就是果子(微信:sunkai0107)对修理物品进口条件的试析,本人水平有限,如有错误,欢迎大家指正。有进出口商品归类、AEO认证、加工贸易等关务问题,欢迎大家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