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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项目使用的石英砂并非全部禁止出口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 作者:刘晓盈 | 发布时间: 2015-11-17 | 4742 次浏览 | 分享到:

 
2           2505900000       其他天然砂
 
政策规定的很明确:国家禁止天然砂出口。


天然砂
      天然砂,是指矿物天然分裂为细小的砂粒。包括各种天然海砂、湖砂、河砂或碎石砂等。石英砂仅是其中的一种,当SiO2的含量在98.5%及以上时,被称为石英砂;当SiO2的含量达不到98.5%,被称为硅砂。

      国家禁止天然砂出口的政策意图很明确,一方面,天然砂的过度开采将严重破坏环境;另一方面,天然砂开采后仅经过简单的洗涤、筛分后即用于出口,其价值基本上由资源本身的价值决定,明显属于低附加值商品。
但需注意,国家禁止天然砂出口,天然石英砂也在其中,但并未禁止人工石英砂出口。
       误读禁止石英砂出口的原因在于归类不清
       造成这种误读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列目结构缺乏了解。

       国家禁止天然砂出口政策颁布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随即进行调整,在与天然砂相关的品目2505项下所有商品编码之后都设置了“8”(禁止出口商品)。
       十位商品编码是按照:四位品目→六位税目→八位税号的顺序逐级拆分而来的。即,品目2505项下的所有十位商品编码,都符合品目2505的定义。
2505 各种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但第二十六章的含金属矿砂除外:2505100000 硅砂及石英砂 (“8”禁止出口商品)2505900010 标准砂 (“8”禁止出口商品)2505900090 其他天然砂 (“8”禁止出口商品)

       虽然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清楚规定禁止天然砂出口,但实际出口操作时,很少有人会找出公告原文来对照执行,而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来查询相关的贸易管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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