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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则案例谈加工贸易单耗管理风险及防范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海关法研究中心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5-12-15 | 31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单耗管理是加工贸易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内销补税、缉私监管等重要事项。因此,加工贸易企业需注重单耗管理,特别是单耗版本和库存盘点、料件清单运用、工艺损耗认定和残次品认定等问题,而典型案例的深入研究将给企业带来重要借鉴和启示。


(四)关于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料件问题

海关总署令第155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因突发停电、停水、停气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不属于工艺损耗范围。因此,该案中在加工过程中因人为原因导致的料件损坏不能列入损耗范围进行保税核销。

海关总署令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残次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包括完成品和未完成品)。木案中因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料件确实存在严重缺陷而不能复出口,因而可根据该条规定列入残次品管理。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第三条规定:残次品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移作他用,目前海关规定的残次品处理方式有四种:内销、退运出境、放弃、销毁。如果企业选择将残次品内销,则须按其对应进口的原材料进行补税。

因此,对于该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所发现的残次品,海关需根据企业确定的处理方式,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的相关规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三、案例总结

综上,加工贸易企业应注重通过加强单耗版本管理、库存盘点、物料清单运用、残次品管理和工艺损耗管理等加强单耗管理,降低风险,特别是要确定各批次业务单耗版本选择的正确性、定期及时盘点库存以发现盘亏和盘盈问题、基于制造BOM表而非工程BOM表进行申报、及时向海关申报售后维修所耗用的保税料件和生产过程中各环节产生的残次品,以提高企业单耗管理的质量,提高贸易合规率。如果在加工贸易生产活动中,发现涉嫌违法的行为,应主动、立即向海关进行说明,并按照海关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可以此为契机借助海关外力提升公司内部单耗管理和料件管理的水平以及关务在公司的地位,切不可为平衡料件数据而擅自瞒报或处理,此很可能给企业埋下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由于加工贸易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工贸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了本身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事务外,关务应当是企业的重中之重。加工贸易风险滞后且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往往埋下巨大的风险而企业毫不知情,最终导致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深圳领力拥有加工贸易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援、软件系统支持、作业规范辅导、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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