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62010715
“零售包装”如何归类?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 作者:刘晓盈 | 发布时间: 2015-12-31 | 4022 次浏览 | 分享到:

  若该商品的“零售包装”在《进出口税则》和《税则注释》中没有相关的规定,则参照《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技术委员会第五次和第十一次会议报告》(以下简称“《会议报告》”)的规定,以商品在报验时是否具有消费环节所需的标识作为标准确定。 
  在国际贸易中,包装一般有以下的外观特征: 
  “运输包装”一般要牢固,能适应长途运输的需要,体积和重量要便于搬运、装卸、仓储和节省运输、储存费用。为了运输过程中便于识别货物和计数,在商品外包装上要刷制一定的包装标志,主要有运输标志(即唛头)和指示、警告性标志等。 
  “销售包装”一般要考虑适合对外销售的需要,做到便于陈列、展销、携带和使用。因此其包装除商标、牌号、品名、数量、产地外,还有根据不同商品,印有规格、成分、用途、使用方法等说明。随着国际电子扫描自动化售货设备的使用日益广泛,条形码已成为销售包装上不可或缺的标志。 
  因此,对于包装的外观特征,可以在报验时是否具有消费环节所需的标识作为标准确定。 
  如品目23091项下“零售包装的狗粮或猫粮”的归类判断。除参照《会议报告》的规定外,还需参照具体用途、销售对象等来进行判断。
  实例:“猫狗宠物食品”的归类 
  商品描述:某公司进口一批“狗食和猫食”,其规格有1.5公斤-20公斤/包。可用于直接零售,包装上有成分、含量、使用方法、保存方法以及厂家等信息。 
  归类观点:对于该商品应按“零售包装”还是按“非零售包装”归类存有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是否零售非零售主要是以公斤数来区分的,其中1.5-8公斤/包的应按“零售包装”归入税号2309.1090,8公斤以上的应按“非零售包装”归类,对应的HS编码为2309.9090。观点二认为零售非零售应按包装情况进行区分,包装上如果是直接零售的,一般会有成分、含量、使用方法、保存方法以及厂家等信息,而非零售的包装不会有相关信息,重量上没有区分。因此,该“猫狗宠物食品”应按“零售包装”归入税号2309.1090, 
  归类剖析:该“猫狗宠物食品”用于直接零售,包装上有成分、含量、使用方法、保存方法以及厂家等信息,根据归类技术委员会决定:“以商品在报验时是否具有消费环节所需的标识作为标准确定是否属于零售包装”,因此,该商品应按“零售包装的狗粮或猫粮”归类,对应的HS编码为23091090。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