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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需否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海关法研究中心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3-07 | 1663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是如何发现特许权使用费的?


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合同一般独立于货物销售合同,且特许权使用费作为非贸项下的对外付汇,与进口货物价款分开支付,因此,在企业向海关提交的进口货物报关材料中一般无法体现,主动将特许权使用费一并向海关申报的企业不多见。实务中,海关发现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


1. 审单和补充申报


企业提交给海关的报关材料中的货物销售合同一般不会明确提到需要另行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但有经验的审单关员会根据进口商所属行业、进口货物种类等识别与特许权使用费有关的进口货物,在必要时启动价格质疑程序,通过要求企业提交公司章程、合作协议、技术支持/许可/转让协议、商标许可协议等,寻找与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相关的约定。


另外,在审价过程中,有时海关发现或者怀疑进口单位可能对外支付了特许权使用费时,会制发《价格补充申报通知书》,书面要求进口单位填写《价格补充申报单》,向海关补充申报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情况,并提交相关合同或协议。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价格补充申报既是一个充分申报的机会,也可能成为以后海关对企业是否构成申报不实的一个定性依据。企业务必要慎重对待。


2. 后续核查、稽查


更多的特许权使用费问题是在货物进口后的核查或稽查阶段被发现的。首先,企业如果在通关环节被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特许权使用费的问题,有时会被移交海关稽查部门进行后续核查或稽查。其次,海关会在某一时期开展特许权使用费的专项核查和稽查,有时是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各地海关落实执行,有时是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自行组织、有针对性地检查辖区内的企业。专项核查和稽查一般会针对某几个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情况较多的行业开展,例如服装行业、IT行业、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等。另外,跨国公司在华关联企业往往对境外母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被作为检查对象的可能性也很大。再次,在一些常规检查工作中,海关也可能发现企业存在特许权使用费问题的线索。例如,企业向海关申请提高信用等级时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海关在企业的审计报告中很容易发现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事实,进而通过企业说明情况、海关进一步查明,判断是否需要就特许权使用费计征税款。


海关正在推进从总署到地方、通过系统联网实现全国海关信息共享,在华多个直属海关辖区内设立子公司的企业要特别注意,一旦一家公司被查,位于其他地方的关联公司也有可能受到当地海关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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