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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5-05 | 1931 次浏览 | 分享到:

此外,海关继续将危害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假冒食品药品、化妆品、汽车摩托车配件列为执法重点,加大查缉力度,查获一批大要案。如,拱北海关查获2万余粒侵犯“费列罗立体商标”的巧克力;广州海关查获62328件、价值60余万元的侵犯“POND’S”“U Unilever”等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大连海关查处5628件、价值40余万元的侵犯“CHERY”及其Logo标识的汽车零配件。
(三)推进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
海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公开侵权假冒案件信息要求,根据《海关依法公开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实施办法(试行)》,在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政府网站公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侵权假冒曝光力度,有力震慑侵权违法者。据统计,2015年全国海关公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000余件,执法透明度明显提升。
与此同时,海关本着“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与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对接,对因侵权假冒受到处罚的进出口企业,依法降低信用等级,增加通关成本。上海海关将知识产权违法状况纳入企业享受自贸区便利措施评价标准,采取知识产权一票否决制,培育企业守法意识。
(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服务水平。
为减轻企业维权负担,引导并鼓励企业积极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自2015年11月1日起,海关总署暂停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800元/件)。政策实施收到良好效果,短期内企业日均备案申请量较取消收费前增长约100%。据统计,2015年海关在线受理备案申请7500余项,审核通过5600余项,其中核准国内权利人备案2878项,约占总量的50%。
此外,海关还建立对口联系机制,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指引等服务,有效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如拱北海关依托珠海市知识产权局主办的“珠海知识产权讲坛”,为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40余家会员单位和关区重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举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题培训。昆明海关隶属海关与华为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联手打击非法输往境外的华为手机,有效维护了华为境外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
(五)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综合治理的执法合力。
海关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平台建设,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合作,主动提供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情报信息和统计数据,与相关部门建立案件会商和执法协调机制,强化对侵权假冒商品的追踪溯源、属地管理和联合行动,建立部门联动、打建结合、内外协调的联防联动格局,为“查源头、清市场、端窝点”提供有力支持。福州海关与地方法院和其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联动机制,收到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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