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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5-05 | 19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进一步落实“两法衔接”,在查缉具体案件中与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尤其是会同公安机关联手深挖源头、打网络、破渠道、毁链条,全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93起。深圳海关与深圳市公安局共同研究修订合作备忘录,加快信息交换速度,为案件侦办赢得先机。2015年内对查获的重大案件,向公安机关通报重大案件线索55宗,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19宗,较往年取得显著突破。
海关总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探索建立借助双方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的专利权保护协作模式,完善进出口环节专利权保护协作机制。目前,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和青岛知识产权局已开展专利权保护协作机制的试点工作。
(六)开展与权利人的合作,提升执法协作水平。
2015年中国海关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邀请权利人为关员举办侵权商品鉴别及风险趋势培训,有效提升了海关关员对侵权商品的查缉水平,协助海关掌握最新侵权风险趋势从而提高布控精准程度。同时通过深入交流,增进了企业对海关执法难点和需求的了解,增强企业主动配合海关执法的自觉性,对提升海关执法效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海关充分发挥企业信息渠道优势,鼓励企业主动收集侵权货物进出口信息。各地海关根据企业举报信息,查获多起重大侵权案件,如南京海关通过权利人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报信息,一举查获某公司海运渠道出口侵犯“CONCH”商标权水泥15000吨,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475万元。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共同与权利人开展举报线索布控查验工作,明确侵犯知识产权货物举报受理标准要求及办理流程,加强两关侵犯知识产权货物举报执法协作。
海关定期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更新和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合法使用人名单,减少海关误扣合法商品的情事发生,对怠于更新信息、发生误扣合法商品的权利人进行约谈,制约当事人的权利滥用。
(七)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走出去”。
2015年全国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力度。2015年中国海关共查获涉嫌侵犯自主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1939批,价值5590余万元。如天津海关查获700件侵犯“潍柴”商标权内燃机配件案;宁波海关查获4068台侵犯“COIDO”商标权的空气泵案;南宁海关在出口环节查获侵犯“MI”商标权移动电源及侵犯“OPPO”商标权耳机案等。
二是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和维权。海关总署正在探索建立海关帮助企业快速鉴别外商订单知识产权状态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合法开展出口加工业务。各地海关组织开展面向外贸企业、加工贸易企业、邮递和快件运输企业和报关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宣讲和培训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海关试点推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联系点制度,积极推广“出口品牌订单预确认服务”,防范企业被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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