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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5-06 | 2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推荐理由
该案是海关应用X光机等查验设备发现违法嫌疑并成功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查验关员通过比对货物申报情况及机检图片,敏锐地意识到货物存在的侵权风险,充分反映了X光机等现代化先进查验装备对海关执法的辅助和支撑作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海关关员深挖扩线,会同公安部门将侵权货物生产、销售、采购等各个环节的违法人员一网打尽,既体现了海关关员高超的执法技能和打击侵权的决心毅力,也凸显了海关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协同打击侵权的积极成效。案件经人民网、经济日报、央视网等各大媒体报道后,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六:

广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POND’S及图形”
商标化妆品案

一、案情介绍
2015年12月,香港海关向广东分署提供情报,称装有疑似假冒“POND’S及图形”、“U Unilever 联合利华”等商标化妆品的集装箱拟自南沙港经香港运往印度,与广州海关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基本一致。广州海关马上行动,向其隶属南沙海关下达了布控指令。
12月19日,广州市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触发海关预定的布控指令,南沙海关经分析,该企业多次因出口侵权货物被其他口岸海关查获,且贸易方式均为“旅游购物商品”。此次该企业在广州海关仍以“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该批货物,存在较大的侵权风险。南沙海关随即对该集装箱进行重点查验,发现标有“POND’S及图形”商标的BB霜1152支,标有“U Unilever 联合利华”商标的口红21600支、粉饼27720个、粉底液864瓶、眼线笔10992支,共计62328件,货值约62.3万元。经鉴定,该批化妆品均为侵权产品。
二、推荐理由
该案是海关打击利用“旅游购物商品”等新型贸易方式出口侵权货物的典型案件。在“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出现后,侵权企业多次利用其便利通关的特点,企图逃避海关监管。海关在查办此案过程中,认真履职,在加强日常监控的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地方商务部门并建议取消企业备案资格,清除“害群之马”。该案的查处大大提高了企业利用“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侵权的违法成本,防止其成为侵权企业的特殊“通道”,确保“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七:
大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CHERY”
商标汽车零配件案

一、案情介绍
汽车及其零配件是大连关区传统出口商品之一,随着国内众多汽车生产企业陆续进驻大连关区,汽车零配件逐渐成为该关主要出口商品之一。近年来,大连海关多次查获出口假冒汽车零配件,因此,该类出口商品一直受到重点监控。奇瑞汽车在大连设厂后,大连海关为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汽车生产企业的保护,与该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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