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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6-05-06 | 269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推荐理由
此案为海关通过关际执法合作,联动处理侵权纠纷案件、保证执法统一性的典型案例,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两关对如何把握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平衡点进行了有益探索。针对高度一致的案情,以及基本同步的查处进程,青岛、天津两关密切协作,即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共享案件信息,共同研究案情,共议处理意见,最终做出同样认定结论。本案案情较为复杂,涉及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公司的内部管理。该案的处理,既保证了海关执法的统一性,也适当把握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尺度,为通关一体化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联动机制提供了样本。


案例九:
乌鲁木齐海关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连续查获出口假冒知名品牌运动鞋案

一、案情介绍
为统筹关区知识产权执法行动,进一步增强执法有效性,2015年伊始,乌鲁木齐通过运用大数据思维和风险分析技术,针对关区进出口商品状况,结合境外海关反馈的情报及权利人举报,借助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的案件信息,制定关区重点监控高风险侵权商品清单,在全关区范围内设置并下达了相应的风险布控和风险参数指令。很快,有关部署就取得了效果。
2015年5月至6月间,乌鲁木齐海关隶属霍尔果斯海关按照风险布控指令,先后发现涉嫌侵犯“Adidas”、“Nike”、“Reebok”、“Puma”、“New balance”商标专用权的各类运动鞋3.24万双,案值81.3万元2015年8月,乌鲁木齐海关隶属阿拉山口海关按照风险布控指令对三车公路运输出口货物进行查验,发现有一票货物申报为12万双皮鞋,但货物的数量与重量有较大出入,有虚报数量和价值的嫌疑,于是开箱进行彻底查验,发现货物不是申报的皮鞋而是运动鞋,涉及8个知名品牌,数量3.36万双,价值160余万元。经鉴定,该批运动鞋同样为侵权货物。
二、推荐理由
该系列案是边境陆路海关克服艰苦环境主动作为、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展风险分析查获侵权货物的典型案例。乌鲁木齐海关隶属海关大多地处偏远、监管条件相对落后、执法人力资源紧张,且陆路口岸环境复杂、涉事企业多采取夹藏、伪报与混装的方式试图逃避海关监管,执法难度大。乌鲁木齐海关提早谋划、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主动出击,运用大数据思维,破除信息孤岛,结合关区实际,锁定执法目标商品,最终连续查处多批出口侵权运动鞋,有效打击了侵权假冒行为,净化了边关的贸易环境。


案例十:
福州海关查获出口假冒商标专用权拖鞋系列案

一、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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