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时,对认证标准的理解和执行是成功的关键。如果对高级认证标准理解不到位,自然无法达到海关AEO认证的要求。今天,岸谷关务AEO认证高级咨询师果子就为大家介绍一个AEO认证的重要知识点——安全敏感岗位。
在海关AEO高级认证标准第39条中提到:“对在安全敏感岗位工作的员工应当进行定期或者有原因的背景调查。”然而,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安全敏感岗位的范围并不熟悉。
海关在AEO认证标准和指南中,并未对安全敏感岗位进行明确的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安全敏感岗位的范围既不能随意扩大,也不能随意缩小。扩大范围对大型企业来说可能难以执行,而缩小范围则可能无法满足海关AEO认证的要求。那么,如何做到最保险呢?果子建议,在特定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延展即可。
在学习和考试中,大家都知道一个技巧:答案往往就藏在试卷的其他题干或选项中。海关AEO认证也是如此。仔细研究海关AEO高级认证标准,在第30条中提到,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1年内未被列入国家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什么这些岗位被列入国家失信联合惩戒名单,AEO认证就不通过呢?原因很简单,这些岗位对企业运营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它们就是安全敏感岗位的典型代表。
但果子要强调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只是安全敏感岗位的基础范围,这个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展。
先说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企业法人。在一些企业中,法人可能并不参与公司经营,甚至可能是挂名的。但在AEO认证过程中,法人仍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法人参与公司经营,在海关现场认证时,法人还需要接受现场问询。如果回答问题出现错误,认证也可能会不通过。这个问题我们后续再详细讨论。
再看主要负责人。一般企业中会有“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说法。与财务负责人、关务负责人单独说明相比,结合商品归类业务的知识,这里的“主要负责人”其实就是“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就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无论企业有多少位副总经理,都应纳入安全敏感岗位的范围。
财务负责人和关务负责人则分别是财务部经理和关务部经理。对于报关企业来说,对应的是报关部;对于贸易公司来说,大概率是业务部。
这样看起来是不是就符合海关AEO认证标准的要求了呢?答案是:还不够。因为海关AEO认证过程中最大的不确定性就是海关认证关员的主观性。理论上,只要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安全敏感岗位的范围,就表示企业根据自身运营情况确定了哪些岗位对公司安全更重要,只要覆盖了前面提到的范围,就符合要求。但问题在于,认证关员可能会因为企业做得太好,在认证培育或实地认证时给出“额外建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果子在这里有以下几点建议,大家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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