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的思考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海关法研究中心
|
作者:王源枝
|
发布时间: 2015-12-02
|
2699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海关有限的归类管理资源与企业日益增长的预归类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探索创新海关通关管理模式,采用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对提高海关监管效能与进出口企业贸易便利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海关采用预归类社会化试点关区反映出一些问题,针对问题提高预归类技能、海关支持力度及引入市场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
商品预归类社会化是指中国报关协会授权具有预归类服务资质的报关企业开展商品预归类的业务。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进出口企业对进出口贸易便利化和风险可预知性要求不断提升,使我国海关有限的商品归类管理资源与进出口企业不断增长的预归类需求之间矛盾日益突出,海关预归类监管理念和方法必须进行创新,海关预归类从海关走向社会成为必然的趋势。 一、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与预归类制度 商品归类,即进出口货物在通关过程中,海关准确确定代表该货物唯一商品编码的活动.其归类依据是《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进出口商品预归类(以下简称预归类),即进出口企业将商品归类过程前置,在货物实际进出口之前向口岸直属海关申请商品预归类,在货物申报之前完成商品编码的确定工作。预归类是世界海关组织向各个国家海关推荐的一种货物通关商品管理模式。 200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己经正式建立了预归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企业,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 二、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必要性 预归类社会化实质是利用海关以外的社会资源,在海关对商品归类审核的前提下,实现海关工作效率最大化,这也是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必经之路。在我国预归类社会化这种海关商品归类管理模式的创新之举,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海关监管职责和进出口企业等方而都具有十分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一)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需要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贸易便利化要求的进一步提升,我国现有的“逐票审核归类”通关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企业通关效率的要求。商品归类工作专业性强、技术性强,政策性强且涉及商品知识而广,归类审核是通关环节重点难点,也最易引发争议,海关往往要花费一定时间对商品归类审核认定,导致货物通关时间延长。预归类社会化服务可以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前置于通关环节,并指导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前获取有关税收、海关贸易监管政策及其它方而的信息,进行正确的申报从而加速货物通关。把复杂的商品归类问题放到通关之前解决,能够有效拓展货物通关归类审核的时限及空间,有效缓解海关货物通关审单的压力,进一步提高货物通关的效率,打破货物通关时效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