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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电商如何配合海关审价?
来源: | 作者:刘晓盈 | 发布时间: 2015-12-28 | 27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个人邮递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以及印刷品等物品。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海关要求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按照目前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通常俗称的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现在大家海淘直邮回国,很多代购买手往往都会尽可能选择万国邮政邮寄回国,甚至为了降低邮费成本而和海外邮政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比如大家常用的比利时邮政等。用邮政的方式通关,进口税较低,且很可能会被免税。当然,有时候海关抽查发现超出了免征税额,就会征收所谓的行邮税。

      进出境快件,俗称商业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中国海关将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三类。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货物类进出境快件则是个人物品和文件之外的快件。

      个人物品类和文件类快件的通关,一般参照邮政通关的做法,而货物类类的通关,除了免征税的货样、广告品外,其他货物通常应该参照一般贸易的方式通关和征税。

       目前大家常见到海外电商直邮中国,大多用选择进出境快件的方式将货物运入中国境内,它们通常采用DHL、UPS、TNT、FedEX等四大国际快递的服务,这些快件公司以一般是以个人物品类的方式通关。

       代购是否走私。无论是出入境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还是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海关都是以“自用、合理数量”作为判断标准。如果这些物品从境外带入境内,不是为了个人使用,而是用于转售,就应当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报关,否则就可能会构成走私。

       国内许多海淘店,实际上是小型的贸易商,它们要么以邮政的方式进口商品,要么在快件分类上打擦边球,以个人物品类快件的方式进口商品。如果严格依照海关的要求,这些海淘店实际上就是贸易商,从海外进货、在境内转售。因此,这类商品应当以一般贸易的方式通关,并交纳关税和增值税,按其他名义通关逃避关税,实际上就是在走私。当然,由于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出境快件数量庞大,海关不可能一一监管,导致了这一灰色通道的日益泛滥,只是在很偶尔的情况下会被海关以走私为由追究刑事责任,如空姐代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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