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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办理流程
来源: | 作者:MISS LIU | 发布时间: 2016-01-25 | 35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检验检疫出证机关和货物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分属不同地方管辖的,当出境动物产品运至出境口岸时,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一般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 启运地原集装箱原铅封(含陆运、空运、海运)直运出境的,由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验证放行。
  (二) 出境动物产品到达出境口岸时,已超过检验检疫规定有效期限的,需要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重新报检。
  (三)出境动物产品到达出境口岸后,需改换包装或者拼装、更改输入国家或地区,而更改后的输入国家或地区又有不同检疫要求的,均须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重新报检。

(以上根据互联网资料整理,具体以质检总局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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